清經信〔2013〕447號
?
各縣(市、區)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清遠市鼓勵和支持大型骨干企業壯大規模增強實力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該《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反映。
?
清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3年10月23日 ??
清遠市鼓勵和支持大型骨干企業壯大規模
增強實力的實施方案
?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業壯大規模增強實力的指導意見》(粵發〔2013〕6號)精神,加快推進清遠市區域經濟發展進程,大力支持我市大型骨干企業壯大規模增強實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實施強企工程
對骨干企業采取分類指導、重點幫扶等方式,推動短期一批重點突破,長期梯隊成長培育,通過資本驅動、技術驅動、人才驅動和市場驅動等戰略培育一批“旗艦式”大型骨干企業集團,打造一批處于較完備產業鏈的行業生力軍。
納入市重點培育骨干企業必須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符合國家鼓勵類或允許類產業目錄,且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登記注冊地在清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按產業類別,企業上年度的經營規模、納稅額須符合以下條件(年營業收入以統計部門統計口徑為準,年度納稅額以稅務部門統計口徑為準):?
1.第一產業企業:上一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銷售收入或產值)達6000萬元及以上。
2.第二產業企業:上一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銷售收入或產值)達5億元及以上,且本地納稅1000萬元及以上。?
3.第三產業中除房地產以外的企業:上一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銷售收入或產值)達1億元及以上,且本地納稅500萬元及以上。
4.房地產企業:上一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銷售收入或產值)達1億元及以上,且本地納稅1200萬元及以上。
(三)屬集團公司的(有合并財務報表),以集團作為認定主體。一經認定,集團下屬公司均可享受相關政策。?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推動、整合資源、創新引領”指導原則,培育骨干企業成為我市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的主要支撐力量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導力量。力爭到2020年骨干企業質量效益顯著提高,對全市經濟增長貢獻率達到45%以上,稅收年均增長10%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農業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
二、鼓勵和支持大型骨干企業增強綜合競爭力
(一)加強自主創新
鼓勵和引導大型骨干企業堅持把自主創新作為發展的核心推動力,提高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占比,堅定不移走創新驅動道路。
集中力量依托大型骨干企業培育一批企業研究院,對企業建立國家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和試驗基地予以重點支持,并優先推薦和確定。組織大型骨干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積極參與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等科技計劃項目,優先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的重大科技專項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項目。對大型骨干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符合稅法規定的,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符合稅法規定且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尚未認定的,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引導其發展成為高新技術企業。
鼓勵創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鼓勵以大型骨干企業為核心、市場為導向,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帶動中小企業,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爭取培育若干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負責)
(二)提升品牌質量
鼓勵和引導大型骨干企業牢固樹立質量、品牌興企強企意識,推進卓越績效標準等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實施標準化戰略和名牌帶動戰略,積極主導或參與行業、國家和國際標準制定和修訂,加大品牌投入、宣傳和保護力度,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和附加值。
對大型骨干企業申報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省著名商標、省知名商號、省名牌產品、出口名牌、海關A類企業等給予優先推薦和評定。鼓勵和支持大型骨干企業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區域聯盟標準,通過技術改造實現產品采標。對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并符合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條件的,優先予以支持。對大型骨干企業為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進行的標準研制項目,列入地方標準制定計劃,并優先推薦制定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市工商管理局、市質監局負責)
(三)加快結構調整
鼓勵和引導大型骨干企業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突出主導產業,提升產業素質,推動轉型升級。充分利用省級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大型骨干企業通過實施產業鏈配套、省市共建等專題。開展先進工藝裝備升級、品種質量提升、創新基礎能力建設等環節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優先推薦省級、國家級專項扶持資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質監局負責)
(四)鼓勵資產重組
支持集團化經營。鼓勵擁有多個獨立法人企業(含全資、控股、參股)的同一實際控制主體以資本為紐帶組建企業集團,或以母公司為核心對其他關聯企業并購重組(含全資、控股、參股),采取集團化發展戰略。對企業集團或母公司注冊地在清遠,對企業成功并購重組所發生的費用屬市級留成部分給予等額補助。
鼓勵骨干企業通過各種形式在全球范圍內實施并購重組,對成功實施并購重組的骨干企業按被并購企業的收購金額和首年度合并報表后的骨干企業營業收入規模給予不同等次的資金補助。骨干企業成功并購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吸收合并)所發生的費用屬市級留成部分給予等額補助。
整合提升再生金屬拆解加工關聯企業,鼓勵一批成長性較好,有發展前景的銅材加工企業,通過股份制入股形式,大小企業整合發展,指導其組建大型銅材加工企業,通過土地、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整合,并運用財政政策、環保、質量、科研等支持手段,促進再生資源產業深加工發展,發展若干個大型的銅材生產加工(園區)企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商管理局、市國土局等單位負責)
(五)支持實施產業投資項目
優先安排大型骨干企業重大工業項目列入全市重大工業項目年度計劃。鼓勵大型骨干民營企業進入法律和法規未明確禁止的行業和領域。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產業集聚區建設。優先推薦大型骨干企業產業投資、科技創新項目列入國家、省計劃項目,并爭取扶持資金。(市發展改革局、市工商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負責)
(六)鼓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引導大型骨干企業進入汽車零部件制造、高端電子信息、光電子新材料、節能產業、生物醫藥、現代物流、新能源、精細化工、機械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為主的環境友好型先進制造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企業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大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優先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申報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公共平臺建設項目和重大融資建設項目。(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負責)
(七)加快兩化深度融合
以加強工業園區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產業化基地及相關平臺的寬帶網絡提速和應用,推動企業轉型升級為基礎,加快推進我市大型骨干企業信息化與工業化的深度融合。一是推進信息技術與研發設計、生產過程與經營管理融合。深化研發設計、工藝流程、生產裝備、過程控制、物料管理等環節信息技術的集成應用,提升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在骨干企業推進研產供銷、經營管理與生產控制、業務與財務全流程的無縫銜接和綜合集成,重點推廣企業資源計劃、財務管理、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系統的集成應用,實現企業管理的信息流、物流、資金流之間的協同,提高企業綜合效益和管理決策能力。二是推進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生產服務業融合。鼓勵大型骨干企業建立電子商務平臺,完善供應鏈、客戶和渠道管理,實現產業鏈企業間訂單、設計、生產、管理、銷售等商務活動全程電子化和網絡化。鼓勵重點行業骨干企業將信息化等非核心業務進行剝離重組,面向全行業提供專業的信息服務,促進企業資源向核心業務集中。鼓勵信息服務企業、行業龍頭骨干企業構建區域性制造業信息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業知識庫,提供專業化服務。
優先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申報科技創新、技術改造、信息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項目。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列入市示范項目和推薦申報省示范項目。(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負責)
(八)引領綠色產業發展
鼓勵和引導大型骨干企業牢固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堅持經濟效應和生態效應相統一,實施綠色低碳發展戰略。發揮省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作用,優先支持大型骨干企業實施節能循環經濟平臺及示范試點建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等其它資源節約技術改造項目。(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負責)
(九)引導企業現代管理制度創新
鼓勵大型骨干企業建立適合企業發展需要的企業組織形式,建立健全企業內控機制。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低于注冊資本的,允許以貨幣或其他法律規定的出資方式補足。支持大型骨干企業設立以強化主業為重點投向的股權投資公司、股權投資管理公司。
推動大型骨干企業在成本管理、技術管理、節能管理、質量管理、營銷管理等方面進行創新,強化企業基礎管理。鼓勵和引導企業學習借鑒卓越績效模式、精細化管理等國內外先進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市質監局、市工商管理局、市金融局負責)
(十)加強服務平臺建設
堅持“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務企業”的原則,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積極發揮中小企業綜合服務、技術服務、專業服務機構和協會、商會的服務功能,搭建和完善綜合服務、信用擔保、人才培訓、信息咨詢、市場開拓等服務平臺,貼近企業,擴大服務領域,提高服務水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三、加強政策支持
(一)用地專項保障
實行用地指標優先保障。對大型骨干企業發展規劃中的后續用地,由市發改、國土、規劃部門優先統籌安排。對符合省立項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大力支持其爭取項目獲省立項,充分利用省用地指標。
鼓勵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大型骨干企業對依法取得的工業用地,提高建筑系數、增加建筑面積和容積率,或利用地下空間等途徑提高工業用地利用率的,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不再補繳地價款。利用現有存量土地和房產舉辦研發設計、倉儲物流、市場營銷、信息服務、后期保障等生產性服務業的,在不改變用地主體前提下,土地用途可仍視為工業用地,暫不補繳土地價款。大型骨干企業在建設工業或倉儲項目時,在滿足消防、間距、退縮和提車位等技術規定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規劃允許的情況下,應予批準。
實行地價優惠。大型骨干企業經營經省(區、市)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準》的70%執行;經營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準》的70%執行。(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統計局負責)
(二)加大財稅資源支持
充分利用國家、省市各類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優先推薦申報相關扶持資金。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鼓勵和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認定為出口退(免)稅A類企業,優先受理出口退(免)稅申報,優先審核審批。對符合規定的生產型出口企業加快退稅進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市外經貿局、清遠海關負責)
(三)落實能源專項保障
將大型骨干企業納入保用電范圍。核算大型骨干企業用電負荷需求,在制訂各級季度用電計劃時,將大型骨干企業的用電負荷需求在所在地的網供電指標中單列保障,優先保障用電需求。根據全市電力供應的實際情況,大企業錯峰輪休天數原則上少于全市錯峰輪休天數。(市供電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四)加大效益增長支持力度
大型骨干企業往年稅收地方留成部分達到150萬元以上,且在當地年度納稅額比往年最高納稅額增長達20%以上的,由企業申請、所屬經貿部門會同財政、稅務共同確認,報當地政府批準,按其新增稅收構成地方收入部分的30%的額度給予獎勵扶持;對于新辦的大型骨干企業實施獎勵,從該企業繳納增值稅的次年起開始計算年度納稅額增強比例;對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大型骨干企業取得的有效增值稅抵扣憑證且符合抵扣條件的,按規定予以抵扣;對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同時符合本市已出臺的與地方稅收貢獻相掛鉤的財政獎勵扶持政策,企業應以“就高不就低,不可重復享受”為原則。(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外經貿局負責)
(五)加強金融保障服務
強化信貸支持。加強政銀銜接,及時向金融機構通報年度轉型升級重點支持領域和市級以上重大工業項目、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及融資需求情況。把行業龍頭骨干企業作為優質企業和重點支持對象推薦給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統一納入企業征信信息系統。市級各金融機構應積極向總行、省分行爭取資金和授信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給予利率優惠、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中長期項目貸款支持。積極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推進直接融資。大力推動大型骨干企業發行公司債、以及中長期企業債,鼓勵并推薦符合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改善大型骨干企業的負債結構,增強企業抗周期波動及政策變動風險的能力,積極推動企業實現上市融資,推動未上市公司優化股權結構。對異地借殼上市的我市大型骨干企業回遷清遠的,開辟特別通道。(市金融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中心支行負責)
(六)暢通“綠色通道”服務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網上辦事大廳與省網實現并網,簡化審批流程,創新審批方式,全面推行網上審批。開辟大型骨干企業網上審批服務“綠色通道”,將大型骨干企業項目立項、生產許可、用地、環保、外經貿、海關、資質資格認定等審批核準手續全部納入“綠色通道”,實行特事特辦、限時辦結。對大型骨干企業由市政府頒發“大型企業辦事優先卡”和“清遠市大型企業綠色通道卡”,其基建項目享受清遠市重大項目同等“綠色通道”待遇。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要為大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或開辟“綠色通道”。對大企業在跨地區、跨行業并購過程中,涉及土地、房屋、資產權屬變更的,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提供便利。大型骨干企業對其在清的相關企業進行整合的過程中,有關部門要積極協助其尋求解決困難的途徑。(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局、市工商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外經貿局、清遠海關等負責)
(七)完善智力人才支撐
加大企業引進人才的支持力度。發揮市組織人事部門人才工作牽頭抓總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清遠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的總體部署,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引進培養緊缺適用人才,鼓勵我市大型骨干企業引進海內外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政府設立“清遠市突出人才貢獻獎”和“清遠市政府特殊津貼”,對全市各行各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進行重獎。
支持企業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創新基地,市財政給予建站獎勵50萬、創新基地獎勵30萬。并對進站博士后提供生活補助和科研經費支持,扶持企業建立企業高層次人才隊伍,全面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鼓勵各類人才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入股大型骨干企業。市財政補助的各類高層次企業管理人員培訓優先安排大型骨干企業。具體參照《清遠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實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負責)
四、培育民營大型骨干企業后備力量
支持高成長性中小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對省市認定的高成長性中小和民營企業,在自主創新、重點項目建設、品牌質量、上市培育、融資服務、兼并重組、市場開拓等方面進行重點幫扶,推動更多高成長性中小和民營企業進入大型骨干企業行列。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優先支持民營大型骨干企業的后備企業。在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創新產業化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對符合產業政策、高成長性的中小和民營企業予以優先扶持,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支持中小和民營企業發展的相關扶持項目。促進民營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實施民營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設計專門課程和培訓計劃,對民營企業高管進行輪訓。(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負責)
五、建立保障落實機制
(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
各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組織協調,把培育發展大型骨干企業納入重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轉變工作作風,改進服務方式,狠抓政策落實,營造重商、助商、安商的良好氛圍,確保組織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發揮政府聯席會議作用,形成順暢高效的協調落實工作機制,以“推進百家企業幫扶工程”為契機,為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將幫扶工作形成長效機制。(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相關部門負責)
(二)強化政策有效執行
1.認真履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服務職能,組織開展國家、省和市支持民營中小企業各項政策措施情況監督,在資源開發、市場準入、投資開發等方面落實民營經濟的“國民待遇”,為民營中小企業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增強民營中小企業發展信心,推動更多民營中小企業進入大型骨干企業行列。
2.成立市骨干企業工作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建立骨干企業服務檔案,及時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及需求。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和落實扶持骨干企業的相應工作職責、服務承諾等,報市骨干企業工作辦公室備案。各部門及相關單位建立專人負責制度,安排專人服務聯系企業,負責協調辦理其相關申請,解決發展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問題需多部門解決的,應及時提交市聯席會議討論。骨干企業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跟蹤、檢查本實施方案及其配套措施的落實,并向市聯席會議匯報工作。
六、其他有關問題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