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發〔2010〕12號
中中共清遠市委? 清遠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的意見
(2010年6月25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的意見》的精神,進一步加快我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的發展,提升我市產業競爭力與自主創新能力,特制定本意見,請遵照施行。
一、加快高新區發展的重要意義、戰略定位和總體目標
(一)重要意義。高新區是先進生產力發展和先進技術產業化的重要引擎,是新形勢下提升我市產業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的主要載體。各級各部門必須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把加快高新區發展作為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推動高新區發展上水平上臺階,為我市科學發展注入新的強大動力。
(二)戰略定位。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努力把高新區建設成為我市自主創新核心區、現代產業體系先導區、環珠三角高端產業成長區、體制機制創新先行區、科學發展模式示范區,為我市加快與珠三角全面對接與融合、實現新的跨越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三)總體目標。要堅持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采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并舉的方針,加快發展特色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努力建設成為省級特色產業園區,成為粵北地區重要的高新技術研發、孵化和產業化基地。
二、發展高端創新集群
(一)提升發展高新技術主導產業。高新區要大力發展通訊設備、精密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新能源與節能、軟件與集成電路、資源與環保等高新技術產業,引進高新技術龍頭企業到高新區投資創業,注重培育發展內生高新技術企業,引導高新技術產業向高端環節發展,著力發展總部經濟,努力提高產業競爭力和附加值。
(二)積極培育新興戰略產業。緊跟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前沿,積極培育新一代通信、下一代互聯網、新型電子元器件、特種功能材料、可再生清潔能源等新興戰略產業,加快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三)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加快發展科技服務、現代信息服務、文化創意、外包服務、金融服務、現代物流、總部經濟等現代服務業,引導高新區形成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雙輪”驅動的新型產業體系。
三、集聚自主創新資源
(一)開展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實施產業前沿技術攻關計劃,支持高新區重點開展電子信息、先進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等關鍵領域的科技攻關,加速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市有關部門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資源要重點向高新區和高新技術企業傾斜,支持其開展研發和產業化活動。引導高新區積極創建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全面加強高新區知識產權創造、建設、應用、保護和管理工作。
(二)集聚高層次人才。把高新區成為培育匯集、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的重要載體,鼓勵高新區制定培養吸收高層次人才的政策措施,引進發展急需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努力將高新區建設成為省級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
(三)強化高新區科技合作交流。支持高新區及區內企業與國內著名高校和科研機構共建產業技術研發平臺、產業創新聯盟和地方研究院,提高產學研合作層次和水平。加強高新區與港澳臺地區的科技合作,引導國內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到高新區設立分支機構,提供各類科技服務。
四、構建科學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一)賦予高新區市一級部分經濟管理權限。依法賦予高新區市一級經濟管理權限和相關的行政管理權限。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市有關部門在高新區設有分支機構的,將本部門行政審批權限下放到分支機構;市有關部門在高新區未有分支機構的,除規劃部門外,其他部門可將行政審批權委托給高新區管委會,由高新區管委會行使審批權。土地管理權限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對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賦予高新區的專屬經濟和行政管理權限,由市政府協調和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定期統一辦理、聯合辦理或集中辦理。鼓勵高新區在管理模式上先行先試,建立科學高效的新型模式。
(二)建立高新區新型財政管理體制。學習廣州高新區先進管理模式,賦予高新區一級財政管理權限,收支在市級財政預算中實行單列,高新區管委會負責高新區財政收支預算編制及審批工作。自2010年至2015年,以2010年市人大通過的高新區稅收收入任務為基數,超基數部分,市級、高新區按33:67分成。
(三)建立科學專業化的管理模式。除市管干部外,根據市機構編制部門下達的總編制,遵循規范、精簡、高效的原則,高新區管委會可決定區內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管理、福利待遇、任免和獎懲。探索建立在適當領域相對集中統一的執法機構。加大對專業管理團隊的引進力度,強化高新區服務職能,對管理團隊中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可以實行聘用制。
五、優化高新區發展環境
(一)完善各項配套設施。高新區內道路、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環保等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市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城鄉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并予以重點支持和保障、優先施工建設。
(二)加強高新區土地的集約利用。采取土地置換、土地使用權調整、改變土地用途等方式盤活用地,優先安排高新區發展循環經濟和綠色生產、高附加值的項目。加快高新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估工作,按國家和省的有關審批原則及程序申請適當擴區。
(三)加強高新區公共服務與孵化功能建設。大力培育和發展金融保險、風險投資、擔保機構、技術交易、科技信息、公共檢測服務平臺等中介服務機構,引導其向專業化、規模化和規范化方向發展。高新區須建立創業服務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或集研發、孵化于一體的省級研究開發院,逐步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科技服務體系。切實落實好國家有關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稅收優惠政策。
(四)加大財政對高新區的投入。要加大財政對高新區的科技投入力度,推動高新區提升產業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凡被認定為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和較好的項目落戶高新區,土地以法律、政策允許的最優惠的價格出讓。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應設立發展引導資金,引導地方和社會資金加大對高新區的投入。從2010年至2015年,市級、高新區土地收益比例按2:8分成。
(五)開展高新區科技與金融結合試點工作。在高新區開展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業務試點工作,積極探索組建服務自主創新的新型金融組織。建立健全信用擔保機制,探索發展新型擔保機構。創新上市后備資源培育機制,大力推進高新區內企業在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上市。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鼓勵在高新區設立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引導和鼓勵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高新區。
六、充分發揮高新區輻射帶動作用
(一)建立高新區與產業轉移園以及各工業園區的協作機制。建立高新區與民族工業園、華僑工業園以及市內各工業園區的長期產業轉移、配套、合作機制,促進產業梯度轉移和配套合作。在全市形成以高新區為技術創新輻射中心的高新技術產業密集區域,形成產業由低端向高端梯次發展的格局。進一步完善高新區和周邊地區協調發展的政策機制,提高高新區對我市科技、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輻射帶動能力。
(二)引領全市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高新區要通過開展節能減排、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發展綠色環保產業、循環經濟,建成全市可持續發展的示范區,為全市提供節能環保、循環經濟等方面的技術、人才和產品。要通過合理開發和集約使用土地資源,進一步提高單位面積的產出,成為全市土地集約使用的示范區,建成生態文明、社會和諧、品位高雅的科技新城,為全市經濟社會轉型升級樹立典范。
七、切實加強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分管領導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和高新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高新區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高新區發展的重大問題。高新區管委會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及時研究解決高新區發展過程中需要協調解決的關鍵問題,全力支持高新區發展,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高新區管委會領導班子成員。
(二)強化對高新區的考核工作。把高新區的發展列入高新區黨委和管委會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統計部門研究制定高新區產業集聚度、研發投入、研發機構、知識產權、政府服務等為重要內容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對高新區實行動態管理,由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由市政府組織對其進行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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