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府辦〔2010〕80號

印發清遠市勞資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市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勞資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逕向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反映。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清遠市勞資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1? 總則
1.1? 目的。
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努力改善我市勞動關系、化解勞資矛盾,最大限度地預防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減少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全力維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1.2? 制訂的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信訪條例》和《清遠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預警、預防及應急響應工作。
2? 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2.1? 市改善勞動關系、化解勞資矛盾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廖迪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 組 長:梁? 思(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展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宣傳部、市法制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市應急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外經貿局、市婦聯、團市委、市工商聯、市企業聯合會。
2.2? 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統一組織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的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各項工作。
(3)組織研究解決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重大處置措施。
(4)決定對外信息發布口徑及發布時間、方式等。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察企業對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工資支付和各項勞動保障措施落實,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各類違法案件,及時排查和預防勞動保障不穩定因素,妥善有效解決勞資雙方矛盾,確保勞動關系總體穩定。
(2)市委宣傳部:控制好市直各種輿論導向工具,溝通好中央、港澳、省屬主流媒體,把握好輿論導向,以正面宣傳為主,防止媒體對事件炒作。做到向外公布信息統一使用通稿、建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
(3)公安局:快速穩控發生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人員,及時掌握和調查事件成因和影響程度,采取不同措施制止和預防群體性事件發生,維護社會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同時,防止境外敵對勢力利用人民內部矛盾制造事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散布危害國家的言論。
(4)總工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合理訴求,建立企業工會組織,提倡人文關懷和創造企業文化,使工會真正成為工人之家、勞動者之家。建立工資協商機制和工資增長機制,加強企業和員工溝通,努力化解勞資矛盾。
(5)政府應急辦:對突發性群體事件和惡性事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統籌、協調各方面力量,傳達貫徹市政府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
(6)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外經貿局:協助提供企業生產信息,掌握企業生產動向,指導企業做到有效生產、文明生產,以先進技術和手段提高勞動生產率和減輕勞動強度,樹立先進企業、優秀企業形象。
(7)市婦聯、團市委、市工商聯、市企業聯合會:維護女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女工享有各種應有福利待遇,追責各種危害婦女不法行為,樹立廣大婦女自強、自尊、自愛形象。共青團在企業要建立團組織,組織豐富多彩文化娛樂活動,開展心理輔導和關愛活動,認真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青少年。工商聯和企業聯合會要加強和企業溝通,利用行業協會優勢,使企業家真正樹立熱愛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觀念,強化社會責任感,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2.3? 應急工作日常管理機構。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科,電話:3370110。
工作職責:按照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具體協調全市因勞動關系方面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各地對不穩定因素的分析、排查、調處、化解,對群體性事件中涉及重大勞動關系問題及時報告、參與調查、通報情況、協調處置,承擔當地政府領導和上級領導部門部署的各項維穩工作。
2.4? 各縣(市、區)應急工作日常管理機構和職責。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工作預案。各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處置本行政區域內勞動關系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比照市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成立相應的應急領導小組并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 預防預警機制
3.1? 預防工作。
3.2? 預警行動。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的協調運行機制,落實責任制度,保證應急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 群體性事件的分級
根據事件的緊迫程度,形成的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發展蔓延的趨勢及擬采取的措施等由高到低劃分為四個等級:
4.1? 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Ⅰ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4.2? 重大群體性事件(Ⅱ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4.3? 較大群體性事件(Ⅲ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4.4? 一般群體性事件(Ⅳ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程序。
事件發生后,發生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本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先期處置,同時立即將有關情況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有關信息后要迅速核實情況,立即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應急辦;同時由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協助并指導當地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工作。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派出專門工作小組到現場進行指導處置。
事件發生后,發生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本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先期處置,同時立即將有關情況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有關信息后要迅速核實情況,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協助并指導當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將事件動態和處置情況報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應急辦。必要時,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派出專門工作小組到現場進行指導處置。
事件發生后,發生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本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先期處置,同時立即將有關情況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有關信息后要迅速核實情況,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協助并指導當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把處置情況報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
事件發生后,發生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本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做好處置工作,同時要將處置情況報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5.2? 信息報告。
“快速、準確、續報”。接到發生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發生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不得延報。信息內容要準確,不得漏報、瞞報、謊報。初期因為時限要求,報告內容可以相應簡化,但在后續報告中一定要完整。
根據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緊急程度,可采用電話報告、傳真報告、文字報告等形式。
(1)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傷亡等情況;
(2)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
(3)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發生的企業和當地有關部門工作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4)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5)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映;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紀律,確保信息安全和暢通。
(1)發生特別重大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Ⅰ級),接報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接報后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同級政府和上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報后立即上報市委、市政府,同時上報省政府應急辦。
(2)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Ⅱ級),接報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接報后2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同級政府和上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報后立即上報市委、市政府,同時上報省政府應急辦。
(3)發生較大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Ⅲ級),接報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接報后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同級政府和上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
(4)發生一般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Ⅳ級),接報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接報后8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上級政府,同時縣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將處置情況報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5)對正在處理的重大事件情況,事件發生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隨時向上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對于國家和省領導、市領導同志批示的突發性事件、群體性事件和對社會經濟秩序有重大影響的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了解情況后4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
5.3? 通報。
5.4? 現場處置。
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發生后,接報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視情況確定事件規模級別,按照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進行處置。如事件規模屬Ⅰ、Ⅱ級響應程序的,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并迅速啟動預案,同時協助并指導當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涉及多個部門有關業務的,相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有關領導迅速進入事發現場,按照其職責負責處置工作。如事件規模屬于Ⅱ級以下,原則上由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協同本級政府共同進行現場處置,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時指導、協調。
(1)按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產生的原因處置。
①因企業沒有執行相關政策引發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責成企業領導向職工解釋原因,如屬企業有條件執行而沒有執行,要及時向群眾承諾,并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督促企業執行國家政策;如屬企業暫時沒有條件執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責成企業積極創造條件并做出承諾期限,在規定期限內予以解決。
②因職工對法律、政策誤解引發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以多種形式向群眾宣傳解釋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引導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策。
③因對有關政策有意見引發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向群眾說明情況,深入細致地開展說服教育工作,如確屬政策原因,要在穩定群眾情緒,努力平息事件的前提下,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政策調整的建議。
(2)按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表現的行為處置。
①對在企業內部聚集的。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和政府相關部門研究處置辦法,責成企業落實有關政策,限期解決問題,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態擴大。
②對到地方黨委政府上訪聚集的。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嚴格控制和監視事態的發展,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和政府相關部門研究處置辦法,力爭使矛盾逐步得到緩解,事件盡快得到平息。
③對堵塞交通,強占要害部門的。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向本級黨委、政府報告,迅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能夠現場處理的應立即處理。對原因不詳,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耐心向群眾解釋,限期答復上訪群眾。同時嚴格控制和監視事態的發展,采取有效辦法,動員群眾盡快解散離開現場,促使事件盡快得到平息。
④對已經出現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暴力行為的。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阻止過激行為,控制事態蔓延和擴大。盡快了解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發生原因,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夠現場處理的應立即處理。對原因不詳,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應向群眾解釋,限期答復上訪群眾,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同時依法嚴厲打擊策劃、煽動群體性鬧事的組織者和骨干分子,動員群眾盡快解散離開現場,促使事件盡快得到平息。
⑤對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赴省進京上訪的。無論是準備赴省進京上訪,還是在赴省進京途中,各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及時進行勸阻,了解上訪原因,盡快拿出答復意見,化解矛盾,平息事件。已經發生赴省進京上訪的,所在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按要求派出熟悉業務、能力較強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處理。
5.5? 督辦。
6? 善后處置
6.1? 恢復秩序。
事件結束后,發生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企業恢復生產秩序,依據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加強和完善企業勞動管理工作,預防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再度發生。
6.2? 處置報告。
事件結束后,發生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向上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交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處置報告。
6.3? 新聞發布。
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新聞發布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6.4? 評估。
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結束后,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進行調查,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根據事件暴露出的問題,及時修改和完善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
6.5? 獎懲。
對在預防和處置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工作中因失職、瀆職或其他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按《廣東省預防和處置群體性和突發公共事件責任追究辦法》追究其責任;對處置過程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7? 應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各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建立健全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等環節工作制度,完善各部門、各單位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通暢。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7.2? 經費保障。
應急保障經費應按照《廣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各級黨委和政府要保證所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
8? 制定和解釋
本預案由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各縣(市、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預案,并報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主題詞:勞動? 人事? 應急預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