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企業、機構:
為貫徹落實《清遠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高新區加快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清高管辦〔2021〕28號)、《清遠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高新區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清高管辦〔2021〕27號,上述兩個政策下文簡稱“兩個政策”)文件精神,保障我區企業和機構享受政策扶持,現組織開展2024年政策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資金扶持時間范圍
本次申報政策資金扶持的時間范圍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報資格條件
申報“兩個政策”支持的單位(以下統稱申報單位)須滿足以下基本資格條件:
1.工商注冊登記、稅務登記均在清遠高新區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合法誠信經營,政策有效期內未發生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降耗、文明施工、勞資糾紛等嚴重問題,或嚴重失信、惡性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
三、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資金申請表》(附件3)并提交相關材料,加蓋單位公章,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送到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大樓201、203業務對應科室。
四、申報時間
從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截止,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五、申報范圍及相關要求
本次申報范圍限于《清遠高新區加快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清遠高新區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部分條款,具體條款及相關要求見附件1、附件2。
六、注意事項
(一)在孵企業場租補貼、眾創空間工位補貼的時間從企業(或項目)進駐的次月開始算起。
(二)符合“若干措施”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我區其它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獲得補助、補貼、獎勵等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單位承擔。
(三)如企業同時符合申報《清遠高新區加快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清遠高新區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兩個政策的,請分開填寫《資金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一式兩份)。同一個政策符合多項申報的只填寫一個《資金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一式兩份)。
(四)其它未盡事項請咨詢業務對應科室:
1.孵化體系、創新創業大賽、新型研發機構、貸款貼息等政策措施請咨詢3483878;
2.高企、企業研發平臺、科技計劃項目、標準制定、品牌獎勵、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等政策措施請咨詢3483931。
附件:1.《清遠高新區加快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申報條款及相關要求.doc
2.《清遠高新區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申報條款及相關要求.doc
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科技信息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