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人民政府同意(清府高新〔2024〕7號),我局擬依法收回清遠市清城區中盈拓展實業有限公司名下441802004009GB00053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詳見附件,具體收回面積、界址以宗地紅線圖為準),具體收回工作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依法負責落實。
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22號)規定,上述涉及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請在公告告知后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1.清遠市清城區中盈拓展實業有限公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覽表.xls
2.用地平面圖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