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企業: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支持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產業共建的財政扶持政策》精神,進一步加快清遠高新區產業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根據《關于印發<清遠高新區促進產業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清高委〔2017〕23號)文件要求,現組織我區企業開展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一)企業投資獎勵。對我區入園的企業,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金額(不含土地購置費用,下同)達到1億元以上(含1億元,下同)、3億元以上、5億元以上,并且投資強度達到標準(現代服務業投資強度達到250萬元/畝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強度達到320萬元/畝以上)的企業,經區管委會審核同意后,分別按照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金額的0.5%、0.8%、1%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只享受一次投資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申報材料要求:
1.清遠高新區產業發展資金申請表(見附件,下同);
2.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申報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金額及投資強度證明材料,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開戶許可證明;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企業貢獻獎勵。經區管委會審核同意,區內年度實際納稅額(扣除各項退稅部分,下同)達到1000萬元(含)至2000萬元(不含)、2000萬元以上(含)的工業企業,對其年度納稅區級分成部分的增量【以該企業上一年度實際繳納入庫的兩稅(指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區級分成部分為基數】部分,連續3年分別按照不高于50%、60%的比例給予貢獻獎勵。
申報材料要求:
1.清遠高新區產業發展資金申請表(見附件,下同);
2.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納稅證明;
6.開戶許可證明;
7.申報單位對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三)企業技術改造扶持。對年度內獲得省、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資助的企業,給予一次性配套支持。對獲得該專項資金事后獎補資助的,根據資助金額的40%比例給予配套,單個技改項目最高支持20萬元。
申報材料要求:
1.清遠高新區產業發展資金申請表(見附件,下同);
2.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項目資金下達文件、銀行回單、第三方完工評價報告結論;
5.申報單位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6.開戶許可證明;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企業轉型升級獎勵。鼓勵現有企業增資擴產,支持在不新增用地、合法合規的情況下提高廠區容積率,擴建自用生產、倉儲場所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2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20萬元。
鼓勵停產企業、低效企業或因環保不達標須外遷的企業自帶優質項目進行整體轉型升級改造,在新項目達到承諾的相關指標后,按新項目新增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的1%給予原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材料要求:
1.清遠高新區產業發展資金申請表(見附件,下同);
2.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項目申報單位概況、項目概況、經濟和社會影響分析、財政資金使用計劃報告;
5.申報單位對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6.施工合同、發票、付款憑證復印件等;
7.新增車間、設備照片;
8.項目相關的環保文件、用地批準文件;
9.企業每月向統計部門提交的固定資產統計報表復印件(申報前1個月的統計報表)
10.開戶許可證明;
11.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轉移企業落戶扶持。對從外市轉移至我區新落戶的企業(由我區引進、簽訂供地協議并符合我區入園條件,且達到要求的投資強度、稅收強度的,下同),經區管委會審核同意,在企業籌建期間,根據需要租賃經營場所面積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自投產納稅之日起,在2年內按照每月15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場地補貼,補貼總額累計不超過100萬元。企業在我區無可自主支配辦公用房的,在企業籌建期間,區按照20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辦公場所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2年。
經國家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從外市轉移至我區新落戶投產的,在享受省、市有關政策的基礎上,我區再給予每家企業20萬元落戶獎勵;經省認定納入“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進行培育的企業,從外市轉移至我區新落戶投產的,在享受省、市有關政策的基礎上,我區再給予每家企業10萬元落戶獎勵。
申報材料要求:
1.清遠高新區產業發展資金申請表;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申報單位與我區簽訂的協議復印件;
4.申報場租補貼的企業提供租用場地證明材料及繳納場地租金證明材料的復印件;申報高企(或入庫培育企業)轉移落戶獎勵的企業提供企業轉移備案證明材料;
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企業高管及技術人才獎勵。符合第一、第二、第六、第七條規定的企業及我區現有高企、入庫培育企業,其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技術總監、財務總監、運營總監、或相當層級職務的人員,每家企業不超過5人,享受獎勵人員由企業自定);符合第三、第四條規定的企業,其高級管理人員(每家企業不超過7人,同上)連續3年按照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區級分成部分給予全額獎勵。
申報材料要求:
1.清遠高新區產業發展資金申請表(見附件,下同);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申報單位完稅證明材料、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4.申報單位人員的個人納稅證明、銀行工資單流水(2019
年度)、社保繳納證明(2019年度);
5.符合申報條件的證明文件(如高企證書、合同等);
6.開戶許可證明;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報條件
1.須在清遠高新區內依法登記注冊、繳稅,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工業企業。
2.最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執業行為合法合規,未受到行政處罰和未有不良記錄。
3.不支持淘汰類和落后產能。
三、材料報送要求
申報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申報材料統一采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于9月25日前報送至區企業服務局210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因項目單位所提交材料模糊、不明確導致無法核算的,其責任由項目單位自負。
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企業服務局
2020年9月4日
(聯系人:黃耀平;電話:348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