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1](第一號)
——全市常住人口情況
清遠市統計局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我國進行了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2]。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下,在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在廣大普查對象的積極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圓滿完成普查現場登記工作,匯集了豐富翔實的普查數據,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況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為3969473人。
二、人口增長
全市常住人口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69839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71079人,增長7.33%,年平均增長率為0.71%。
表1-1 近四次以來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長率
單位:人、%
三、戶別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戶[5]1208065戶,集體戶69636戶,家庭戶人口為3693494人,集體戶人口為275979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0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51人減少0.45人。
四、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漢族人口為3778532人,占95.19%;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90941人,占4.81%。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237464人,占比下降0.56個百分點;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33597人,占比上升0.56個百分點。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據。
[2]普查標準時點為2020年11月1日零時,普查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內8個縣(市、區)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8個縣(市、區)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5]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1](第二號)
——地區人口情況
清遠市統計局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市8個縣(市、區)的常住人口有關數據公布如下:
一、地區人口
8個縣(市、區)中,人口超過100萬人的縣(市、區)有1個,在50萬人至100萬人之間的縣(市、區)有2個,在10萬人至50萬人之間的縣(市、區)有4個,少于10萬人的縣(市、區)有1個。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縣(市、區)合計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2]比重為67.51%。
分區域[3]看,南部地區人口為2995251人,占75.46%;北部地區人口為974222人,占24.54%。
表2-1 各縣(市、區)人口
單位:人、%
二、地區人口變化
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8個縣(市、區)中,有6個縣(市、區)人口增加。人口增長較多的3個縣(市、區)依次為:清城區、佛岡縣、陽山縣,分別增加308930人、12720人、11104人。
分區域看,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南部地區人口所占比重上升0.97個百分點,北部地區人口所占比重下降0.97個百分點。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據。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內8個縣(市、區)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內8個縣(市、區)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3]南部地區包括清城區、清新區、佛岡縣、英德市等4縣(市、區);北部地區包括陽山縣、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連南瑤族自治縣、連州市等4縣(市、區)。
[4]指各縣(市、區)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數據因末位四舍五入,總體相加有可能不等于百分之百)。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1](第三號)
——人口性別構成情況
清遠市統計局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市8個縣(市、區)的人口性別構成情況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別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為2061098人,占51.92%;女性人口為1908375人,占48.08%。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5.01上升為108.00。
表3-1 近四次以來人口普查人口性別構成
單位:%
二、地區人口性別構成
8個縣(市、區)中,人口性別比在105-110之間的縣(市、區)有6個,在105以下的縣(市、區)有2個。
表3-2 各縣(市、區)人口性別構成
單位:%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據。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內8個縣(市、區)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8個縣(市、區)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1](第四號)
——人口年齡構成情況
清遠市統計局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市8個縣(市、區)的常住人口年齡構成情況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齡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歲[3]人口為926143人,占23.33%;15-59歲人口為2395051人,占60.34%;60歲及以上人口為648279人,占16.33%,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461190人,占11.62%。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4]相比,0-14歲人口的比重提高3.96個百分點,15-59歲人口的比重下降7.15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19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10個百分點。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齡構成
單位:人、%
二、地區人口年齡構成
8個縣(市、區)中,15-59歲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縣(市、區)有1個,在60%-65%之間的縣(市、區)有1個,在60%以下的縣(市、區)有6個。
8個縣(市、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過7%,其中,1個縣(市、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過14%。
表4-2 各縣(市、區)人口年齡構成
單位:%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據。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內8個縣(市、區)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內8個縣(市、區)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3]0-15歲人口為969051人,16-59歲人口為2352143人。
[4]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來源于資料匯編。
[5]部分數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著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1](第五號)
——人口受教育情況
清遠市統計局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市8個縣(市、區)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況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擁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為367366人;擁有高中(含中專)文化程度的人口為483555人;擁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457082人;擁有小學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160561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擁有大學文化程度的由3650人上升為9255人;擁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68人上升為12182人;擁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154人下降為36707人;擁有小學文化程度的由30968人下降為29237人。
表5-1 各縣(市、區)每10萬人口中擁有的各類受教育程度人數
單位:人/10萬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歲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52年提高至9.26年。
8個縣(市、區)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縣(市、區)有1個,在9年至10年之間的縣(市、區)有2個,在9年以下的縣(市、區)有5個。
表5-2 各縣(市、區)15歲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單位: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歲及以上不識字的人)為98454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減少17701人,文盲率[4]由3.14%下降為2.48%,下降0.66個百分點。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據。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內8個縣(市、區)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8個縣(市、區)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將各種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計算平均數得出的,具體的折算標準是:小學=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專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8個縣(市、區)常住人口中15歲及以上不識字人口所占比例。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1](第六號)
——城鄉人口和流動人口情況
清遠市統計局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市人口城鄉分布及流動情況公布如下:
一、城鄉[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2163209人,占54.50%;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1806264人,占45.50%。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404985人,鄉村人口減少133924人,城鎮人口比重提高6.96個百分點。
表6-1 近四次以來人口普查城鄉人口及比重
單位:萬人、%
二、流動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戶分離人口[5]為1329007人,其中,市轄區內人戶分離[6]人口為402987人,流動人口為926020人。流動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為227423人,省內流動人口為698597人。
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人戶分離人口增加610522人,增長84.97%;市轄區[7]內人戶分離人口增加378231人,增長1527.84%;流動人口增加232291人,增長33.48%。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據。
[2]城鎮、鄉村是按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內8個縣(市、區)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內8個縣(市、區)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4]流動人口是指人戶分離人口中扣除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
[5]人戶分離人口是指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轄區內人戶分離人口是指一個地級市所轄的區內和區與區之間,居住地和戶口登記地不在同一鄉鎮街道的人口。
[7]市轄區: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市轄區范圍包括清城區和清新區;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市轄區范圍只包括清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