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等經營主體:
根據《2024年清遠市五大百億農業產業(農業“3個三工程”)專項發展資金清單,我局現有扶持鄉村運營項目專項之一:在連州市保安鎮建設100畝農業設施大棚項目1個。為做好項目實施主體遴選工作,現就開展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區域
清遠市連州市保安鎮域內。
二、建設項目和資金安排
2024年度,清遠市財政局下達我局“2024年清遠市五大百億農業產業(農業“3個三工程”)專項發展資金”中的“扶持鄉村運營項目專項”之一:在連州市保安鎮建設100畝農業設施大棚項目1個,財政資金500萬元。具體建設項目、建設內容、規模及資金安排詳見附件1。對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設內容,原則上市財政資金不再支持。
三、申報對象及要求
申報對象為清遠市區域內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經營主體。申報主體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需有完善的組織管理制度,運作規范,具有
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記錄,近年來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理處罰。
(二)項目建設方案可行,投資估算合理,資金配套有保障。所申報項目能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并驗收(如遇天氣等客觀因素影響施工進度,可適當延長工期,但不得超過2025年1月31日)
(三)項目建成后直接參與后續運營、管理(合作協議與保安鎮人民政府另行商議簽訂)。
(四)具備農產品生產種植、示范基地建設、農產品加工、農村土地整合利用、農事托管服務、糧油貿易、農產品電商、農產品流通配送業務能力。
(五)注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建立聯農帶農聯結機制的優先考慮。
(六)申報單位需在實施方案中測算項目需求金額,在申報書中提供資金測算過程及測算依據。最終資金補助金額以測算核實為準,項目預算金額測算是否詳細、合理將納入評審標準。
(七)項目申報單位必須作為項目承擔單位,不得將項目轉包給其他單位,并對項目實施過程履行監督監管職責。
四、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編寫項目申報書和收集有關佐證材料,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騙取項目,嚴禁同一項目建設內容重復申報財政扶持資金。對材料不齊全、項目建設內容不合理、建設條件不完備等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不予評審。市農業農村局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確定項目實施主體。項目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允許變更或終止實施。
請申報對象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將項目申報書(一式5份)、項目匯總表和蓋章版請示等相關材料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幫扶和老區建設科,電子版(可編輯版、蓋章版)一并發送至郵箱:qyfpb_49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項目建設績效和資金安排表;
2.項目申報書(模板)。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0月8日
(聯系人:劉韻鋒,聯系電話:0763-3362511)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