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遠市2022年度第二次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市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評審工作有關部署,現就2022年度第二次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時間
(一)系統受理時間:2023年1月17日至3月31日。
(二)紙質材料受理時間:
1.申報評審市鄉村工匠中初級職稱的(鄉村工匠生產應用、經營管理、家政、烹飪、民間美術、傳統工藝共6個專業),紙質材料受理時間為:2023年2月13日至3月24日。
2.申報評審省鄉村工匠其他專業及高級職稱的,紙質材料受理時間為:2023年2月8日至3月22日。
二、評審時間
原則上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鄉村工匠第二次職稱評審工作。
三、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請。申報人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鄉村工匠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通過“廣東省鄉村工匠專業人才管理系統”(http://yzb.joinken.cn/xcgj)進行申報。經系統填寫申請信息及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后,下載打印《廣東省鄉村工匠職稱評審表》《證書、證明材料》《廣東省鄉村工匠專業人才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等相關申請材料。
(二)材料審核。具有用人單位的申報人,須將上述申報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專利、獲獎、參賽、合同等)原件報所在單位進行審核;無工作單位的申報人,需報所屬村委會、經營主體、協會或縣一級農業農村局等審核。用人單位(村委會、經營主體、協會或縣一級農業農村局)需認真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確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三)評前公示。用人單位(村委會、經營主體、協會或縣一級農業農村局)按照有關工作要求,對申報人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申報材料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申報人再在系統上傳公示表。
(四)農業農村部門、人社部門及評委會審核
1.申報評審市鄉村工匠中初級職稱的,申報流程為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審核——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市相關受理點審核(市相關受理點審核后匯總報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
請申報人報屬地農業農村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市相關材料受理點:
(1)清遠市農業企業家協會(負責生產應用、經營管理、民間建筑3個專業),聯系電話:0763-3333378;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67號恒祥大廈2層01室。
(2)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烹飪、家政2個專業),聯系電話:0763-3382510;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十八號市政府2號樓503室。
(3)清遠市文化館(負責民間美術、鄉村戲劇、民間音樂、民間雜技、傳統工藝5個專業),聯系電話:0763-3375411,1501668****;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新城銀泉路清遠市文化館。
2.申報評審省鄉村工匠其他專業及高級職稱的(委托省評委會評審中初級職稱及申報評審高級及以上職稱),申報流程為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審核——市農業農村局審核(市農業農村局審核后匯總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省評委會)。
受理點:清遠市農業企業家協會,聯系電話:0763-3333378;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67號恒祥大廈2層01室。
市直屬申報人紙質材料不經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直接提交市相關材料受理點。
縣(市、區)農業農村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和地址見附件3。
四、其他事項
其他申報事項按《關于進一步做好清遠市2022年度第一次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清農農函〔2022〕183號)和廣東省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委員會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2年度第二次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實施。
附件:1.《關于進一步做好清遠市2022年度第一次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清農農函〔2022〕183號)
2.廣東省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委員會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2年度第二次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3.清遠市各縣(市、區)人社局、農業農村局聯系電話及地址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