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情況查詢
昵稱:
劉女士
留言日期:
2024-04-09
主題:
關于電動車小區外停放搭建雨棚的相關事宜
內容:
目前根據消防法,小區的電動車都已搬出小區,放置于小區外大門兩側,因小區內沒有那么大的空間在小區內建設停車位置,所以只能在小區外停放。小區電動車比較多,現在又進入汛期,下雨天更多,大門外的充電樁也沒有雨棚,那么大量的電動車放在一起,且存在淋雨充電,是否也一樣有安全隱患?我們想建一個雨棚。
但是個人和物業都問過很多部門,說沒有權限批復小區搭建雨棚,有的部門說只有執法權,那么到底是哪個部門有這個話語權可以批復小區外公共區域(不占用人行道和車道)搭建雨棚的申請?如果以前沒有相關部門處理,是否可以專門委派一個部門處理?另外可否在辦理時能同時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城管部門、自然自然局相關部門、住建局、消防安監部門等等,只要是有權利管的,都通知到,這樣能不能快點搞定?迫切需要在小區大門外搭建雨棚,小民的一臺電動車也是我家的重要資產,不想風吹日曬雨淋的早早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