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藥監局《廣東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辦法》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市局制定了《2017年度清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配合做好檢查計劃的實施工作。請各縣(市、區)局按有關規定于2017年3月31前制定本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小作坊的監督檢查計劃,書面報市局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聯系人:劉鈴電話:3385025
清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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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清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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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粵食藥監[2016]593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通知》(粵食藥監辦法[2017]11號)的要求,結合2017年食品生產監管工作安排,制定本計劃。
一、檢查對象
(一)市級直管食品生產企業15家
清遠雙匯食品有限公司、清遠市廣豐食品有限公司、蒙牛乳業(清遠)有限公司、蒙牛乳制品清遠有限責任公司、清遠加多寶草本植物科技有限公司、清遠市林中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廣東豪爽天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清遠市天香香料有限公司、廣東潤華化工有限公司、英德市西洲氣體有限公司、清遠市聯升空氣液化有限公司、清遠市清新區和暢食品原料有限公司、清遠市鮮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英德市富興食品有限公司、廣東益鮮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近兩年國家、省、市級抽檢不合格企業以及2016年市局飛行檢查問題較多的企業31家(不含桶裝水企業)
(三)2016年新獲證企業20家(不含市級直管、桶裝水企業及抽檢不合格企業)
(四)桶裝水生產企業31家
?今年全省將開展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市局對我市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檢查實行全覆蓋,部分桶裝水企業采取第三方體系審查方式。
二、檢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總局《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經營日常管理辦法》、省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有關表格及操作手冊>的通知》、《關于印發<廣東省保健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表(試行)等表格>的通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的有關規定。
三、檢查方式及頻次
堅持問題導向,重在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市局對上述企業的檢查全部實行不事先通知企業的飛行檢查。其中市級直管食品生產企業現場檢查不少于3次,其他企業現場檢查不少于1次。全年市局飛行檢查食品企業127家次。
四、檢查重點
1.企業資質保持情況。檢查企業實際生產場所、產品范圍等與被許可內容是否一致;企業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的,是否按規定報告;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企業名稱是否與營業執照一致等。
2.企業自查制度落實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生產條件發射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企業是否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是否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3.企業進貨查驗制度執行情況。檢查企業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進貨查驗記錄;對供貨者無法提供有效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業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標準自行檢驗或委托檢驗,并保存檢驗記錄;企業采購進口的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劑)是否向供貨者索取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檢查企業各種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劑)倉儲、領用、使用等記錄。
?4.企業生產過程控制情況。檢查企業對廠區環境、生產場所和設施清潔衛生狀況的自查記錄;檢查企業是否定期對必備生產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檢查企業是否建立和保存停產復產記錄及復產時生產設備、設施等安全控制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建立和保存生產加工過程關鍵控制點的控制記錄;檢查企業是否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檢查企業是否建立和保存生產投料記錄,組織對某一段時期內生產的產品開展物料平衡核算。
5.企業產品出廠檢驗執行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具備必備的檢驗設備,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廠食品的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企業的檢驗人員是否具備相應能力;企業委托其他檢驗機構實施產品出廠檢驗的,是否檢查受委托檢驗機構資質,并簽訂委托檢驗合同;出廠檢驗項目與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的項目是否保持一致;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定保存出廠檢驗留存樣品。
6.企業不合格產品管理情況。檢查企業采購不合格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劑)的處理記錄;檢查企業不合格產品的處理記錄。
7.企業產品標簽標識標注情況。產品標簽標識標注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具體產品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7718和GB28050等規定的事項。
8.企業產品銷售臺帳情況。檢查企業產品銷售臺帳,產品追溯制度執行情況。
9.企業產品標準執行情況。檢查企業產品執行標準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檢查企業相關食品安全標準掌握和執行情況。
10.企業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和應急處置管理制度;檢查企業對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的執行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11.企業從業人員衛生防護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檢查企業是否組織對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個人衛生防護是否到位;現場抽查從業人員對食品安全相關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是否存在聘用禁止從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員。
12.企業委托加工情況。對接受委托加工的企業,檢查企業與委托方簽訂的委托加工協議,是否存在超范圍接受委托生產;檢查企業受委托生產產品標簽標識標注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市局確定的監管團隊分工要求,明確責任和人員,要把“四有兩責”落到實處,形成市、縣、所聯動監管機制,建立統一、協調、高效的網格化監管體系。
(二)加強核查,注重實效。各地要按照市局監督檢查情況,督促企業認真落實整改,并逐一進行核查,確保企業整改不到位的不放過、風險隱患不排除的不放過、違法違規行為不查處的不放過,督促企業著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溝通,及時報送。各地在對市局飛行檢查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要及時上報市局,不得遲報、瞞報。各地要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并于檢查后下個月30日前將企業整改報告按規定格式書面上報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