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廣東省
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
全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意見
的通知》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政府專職消防隊伍作為消防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地彌補了消防警力的不足,在處置火災等各類災害事故、消防宣傳、消防安全檢查等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加快構建覆蓋城鄉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全面提升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4〕46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就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完成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任務
(一)完成消防站(隊)建設。各地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建標152-2011)的規定,制定或完善消防規劃,將政府專職消防隊的營房建設、消防裝備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城鎮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加強城市消防站建設,清城區、清新區、英德市政府全面完成2015-2017年清遠市城市消防站建設任務,現役消防隊員不足的應根據任務需要招收政府專職消防隊員補齊,配齊執勤人員和執勤器材裝備。全市按2015-2017年清遠市城市消防站建設任務的要求,補齊政府專職消防員(附件1.清遠市城市消防站建設情況統計表,附件2.2015-2016年清遠市城市消防站及政府專職消防員建設任務)。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全國重點鎮、省級中心鎮、其它應建鄉鎮專職隊鄉鎮的順序逐步完成鄉鎮專職消防隊達標創建工作,要參照《鄉鎮消防隊標準》(GA/T998-2012)的規定,按照每隊至少配備鄉鎮消防員10人、執勤消防車1輛,配齊營房營具和執勤器材裝備的要求,除應建鄉鎮專職隊鄉鎮外的其他鄉鎮要建立鄉鎮志愿消防隊,逐步完善鄉鎮消防隊建設。其中,2015年要完成本縣(市、區)40%鄉鎮成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其余10%鄉鎮成立鄉鎮志愿消防隊的達標建設任務;2016年完成50%鄉鎮成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其余20%鄉鎮成立鄉鎮志愿消防隊的達標建設任務;2017年完成60%鄉鎮成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其余40%鄉鎮成立鄉鎮志愿消防隊的達標建設任務。達標創建工作任務納入各縣(市、區)政府年度消防目標責任書,市政府每年組織開展檢查驗收。符合條件的村(社區)應參照標準建立志愿消防隊。
(二)大力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隊伍。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是指在公安消防隊和鄉鎮消防隊專職從事滅火和應急救援等工作的非現役人員,消防文員是指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鄉鎮消防隊專職參與消防監督檢查、宣傳教育培訓、文秘檔案管理等工作的非現役人員,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消防文員統稱為政府專職消防員。2016年底前全市每個鄉鎮專職消防隊至少配備5名以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每個鄉鎮志愿消防隊至少配備2名以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全市每個公安派出所至少配備1名以上消防文員。各地要結合當地滅火救援和專職消防隊建設實際,制定每年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招收計劃,并及時補充到公安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和鄉鎮消防隊。
二、切實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
(一)規范管理體制。鄉鎮、街道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由當地政府或政府部門實施管理,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業務指導,2016年底前各縣(市、區)級政府要通過公文明確轄區內鄉鎮消防隊的管理主體。政府專職消防隊納入公安消防戰斗指揮調度體系,參照公安消防隊伍有關規定建立執勤、訓練、工作、生活制度。政府專職消防隊隊員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消防文員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規范招收錄用。政府專職消防員由當地鎮、街政府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的招收錄用要符合征集公民服現役的政治條件和《職業消防員健康標準》(GBZ221-2009)規定的身體條件,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鄉鎮消防隊管理部門確定招收對象后,要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政府專職消防員應以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用工為主,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
(三)規范任職任免。政府專職消防隊實行隊長負責制,每隊配備隊長1名、副隊長1至2名。鎮(街)政府專職消防隊隊長、副隊長人選由管理單位提名,報當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園區管委會批準聘任。
(四)規范入職培訓。政府專職消防員的入職培訓由公安消防機構負責,培訓時間不少于30天,經市公安消防機構考核合格后承擔相應工作任務。
三、切實加大政府專職消防隊伍保障力度
(一)落實經費保障。各縣(市、區)、鎮(街辦)人民政府要按照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2011〕330號)的要求,將政府專職消防隊各類經費納入本地財政預算,按照消防規劃和年度消防站建設任務落實建設經費。確保政府專職消防隊伍人員經費保障標準,統籌安排其日常運行公用經費。
(二)落實福利待遇。各地要確保政府專職消防員工資水平與從事的高危險性職業相適應。要按規定將政府專職消防員納入社會保險體系,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購買必要的商業保險,并增設消防高危補貼。政府專職消防員在執勤訓練、滅火救援等活動中因工受傷、致殘或死亡的,要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符合烈士申報條件的,按程序進行申報。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落實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各地要按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于切實明確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社會公益性質及做好其經費保障工作的意見》(粵公意字〔2015〕8號)的要求,切實做好政府專職消防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建標152-2011)二級普通消防站建設標準的城市政府專職隊或達到《鄉鎮消防隊標準》(GA/T998-2012)一級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標準的鄉鎮專職消防隊,經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合格后,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應依法申辦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各地機構編制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做好政府專職消防隊登記審核工作。
(四)促進再就業。鼓勵和支持政府專職消防員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為隊員離隊再就業創造條件。政府專職消防員離隊后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政府專職隊員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者聘用。
附件:1.清遠市城市消防站建設情況統計表
??????2.2015-2017年清遠市城市消防站及政府專職消防員建設任務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月12日
附件1
清遠市城市消防站建設情況統計表
序號 |
縣市區 |
轄區面積(km2) |
城市中心區 建設面積(km2) |
應建消防站(個) |
實有消防站(個) |
欠缺(個) |
缺建率(%) |
1 |
清城區 |
1334 |
52 |
7 |
2 |
5 |
71.4 |
2 |
清新縣 |
2353.39 |
16.2 |
2 |
1 |
1 |
50 |
3 |
英德市 |
5634 |
26.37 |
3 |
1 |
2 |
66.7 |
4 |
連州市 |
2663 |
14.27 |
2 |
1 |
1 |
50 |
5 |
佛岡縣 |
1293 |
15.2 |
2 |
1 |
1 |
50 |
6 |
連山壯族 瑤族自治縣 |
1264 |
3.32 |
1 |
1 |
0 |
0 |
7 |
連南瑤族 自治縣 |
1231? |
3.9 |
1 |
1 |
0 |
0 |
8 |
陽山縣 |
3148.4 |
11.1 |
1 |
1 |
0 |
0 |
合計 |
18920.79 |
142.36 |
21 |
10 |
11 |
52.38 |
附件2
2015-2017年清遠市城市消防站
及政府專職消防員建設任務
清遠市 |
城市消防站建設任務(個) |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 招收人數 |
消防文員 招收人數 |
||
清城區 |
清新區 |
英德市 |
|||
2015年 |
2 |
0 |
1 |
120 |
12 |
2016年 |
0 |
1 |
0 |
40 |
4 |
2017年 |
1 |
0 |
0 |
40 |
4 |
合計 |
3 |
1 |
1 |
200 |
20 |
備注: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應配人數=(現役中隊+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政府專職消防隊數+2014年城市消防站建設任務+2015年城市消防站建設任務)×30人-現役中隊人員編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