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來,清遠市市場監管部門積極發揮知識產權執法為全面創新保駕護航的重要作用,緊密結合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雙打”等工作,聚焦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產品、重點環節,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執法,依法查處了一批重點案件、處置了一批違法行為,有力促進我市高質量發展。值2024年知識產權宣傳周之際,現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清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楊某某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化妝品案
2023年11月3日,清城區市場監管局在聯合執法行動中依法查獲楊某某涉嫌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化妝品案。因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2023年11月3日,在清遠市市場監管局、清遠市公安局的指導下,清城區市場監管局聯合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區公安分局,依法對當事人楊某某位于清遠市清城區橫荷街道青山村委會的3處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其生產的“Shu uemura新肌潔顏油”、“Cle de peau beaute(肌膚之鑰)潔面乳”、“KIEHL'S面霜”等化妝品涉嫌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遂對現場查獲的上述產品、原材料、灌裝機等生產設備進行了查扣。經查,當事人楊某某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化妝品,初步查證涉案金額超800萬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且非法經營數額達到涉刑追訴標準,涉嫌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清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連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連州市某煙酒商行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以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4年1月26日,連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連州市某煙酒商行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以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作出沒收侵權洋酒21瓶、罰款8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11月8日,連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依法對連州市某煙酒商行進行執法檢查,在該商行經營場所發現軒尼詩VSOP干邑白蘭地、軒尼詩XO干邑白蘭地、馬爹利名士干邑白蘭地、馬爹利藍帶干邑白蘭地、馬爹利XO干邑白蘭地等8個品種的酒類商品共21瓶。經查,當事人購進上述酒類時未核實供貨商的合法資質和合格證明文件,且上述酒類經商標權利人鑒別,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以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連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作出處罰。
三、連南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連南瑤族自治縣某商行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以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4年2月5日,連南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對連南瑤族自治縣某商行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以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12月14日,連南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人提供的材料,依法對連南瑤族自治縣某商行銷售侵犯“劍南春”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行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進貨時未查驗供貨商資質證明文件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的情況下,購進2瓶“劍南春”濃香型白酒并以500元/瓶的價格售出。該2瓶“劍南春”濃香型白酒經商標權利人進行辨認并出具《辨認意見書》,鑒定為侵犯了該公司“劍南春”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以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連南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作出處罰。
四、清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清新區龍頸鎮某超市銷售侵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產品案
2024年3月11日,清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清新區龍頸鎮某超市銷售侵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產品的行為,作出責令停止銷售、沒收侵權包裝袋、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1月8日,清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清新區龍頸鎮某超市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超市待售的9包“馬壩油粘米”包裝上標注的產地分別為江西宜春、河南信陽等地。經查,“馬壩油粘”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人為韶關市曲江區馬壩油粘米協會。當事人于2023年11月19日從清城區某糧油店購進上述2種包裝大米共計25包,銷售了16包,貨值合計1690元,獲取利潤59.5元。經韶關市曲江區馬壩油粘米協會鑒定,上述大米侵犯了“馬壩油粘”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商標專用權。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已構成了銷售侵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產品的違法行為。清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作出處罰。
五、英德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英德市西牛鎮某商行擅自使用“英德紅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案
2023年5月8日,英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英德市西牛鎮某商行擅自使用“英德紅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行為,作出沒收涉案空茶葉罐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12日,英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英德市西牛鎮某商行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商行有3個用于包裝散裝茶葉的茶葉罐,其外包裝標有“英德紅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經查,當事人未按照規定申請“英德紅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并經審查合格登記公告,擅自購進印有“英德紅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空茶葉罐20個,用于盛裝散裝茶葉進行銷售。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構成了擅自使用“英德紅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行為。英德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作出處罰。
六、陽山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陽山縣城南某裝飾材料店銷售假冒專利的產品案
2023年12月25日,陽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陽山縣城南某裝飾材料店銷售假冒專利的產品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18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10月9日,陽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陽山縣城南某裝飾材料店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的“涂可諾耐洗擦墻面漆”“涂可諾煥麗墻面漆”“涂可諾煥麗超白墻面漆”和“涂可諾雅麗凈啞光墻面漆”等墻面漆產品包裝上標注著專利標識,專利號為ZL2012 20184116.1。經查,上述專利權已于2022年5月19日被公告終止。當事人在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間,購銷上述專利權終止后仍繼續在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的產品,貨值金額29440元,獲取違法所得618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行為。陽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法作出處罰。
七、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永和鎮某商場銷售假冒專利產品案
2023年8月15日,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永和鎮某商場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8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14日,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永和鎮某商場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鄉吧佬五香瓜子”外包裝標示專利號:ZL200530058013.6。經查,專利號為ZL200530058013.6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已經終止。當事人于2023年5月12日,向英德市大站鎮某商行購進上述“鄉吧佬五香瓜子”5包并進行銷售,已銷售4包,獲得銷售收入28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行為。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法作出處罰。
八、佛岡縣市場監管局查處佛岡縣石角鎮某商店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4年2月8日,佛岡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佛岡縣石角鎮某商店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鑰匙扣和沒收違法所得80元并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1月12日,佛岡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佛岡縣石角鎮某商店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的鑰匙扣附帶的公仔外形近似“冰墩墩”、鑰匙扣的手環繩印有“BEIJING 2022”文字和奧運五環標志。經查,“BEIJING 2022”是第A000014號奧林匹克標志、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是第A000035號奧林匹克標志、“冰墩墩圖形”是第A000020號北京2022年冬奧會吉祥物。當事人以6元/個的單價購進上述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鑰匙扣10個,并以10元/個價格售出了8個,獲取違法所得為8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商品的違法行為。佛岡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作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