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行為。2021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處侵犯知識產權案件72宗,罰沒41.12萬元,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7宗。現公布5宗侵犯知識產權典型案例,以案為鑒,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切實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1.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清遠市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農藥案
清遠市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銷售標注“博達?”“草桉?”“火上云?和“粵桂紅?”等注冊商標的草甘膦等農藥,經商標權利人核實屬于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農藥,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
鑒于當事人違法經營數額、貨值金額均已達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九條、第七十條規定的追訴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以及《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以案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或者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英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英德市大灣鎮某茶莊擅自使用“英德紅茶”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案
英德市大灣鎮某茶莊未經申請注冊登記,擅自在其銷售的茶葉罐外包裝使用“英德紅茶”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其行為違反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第五條的規定。
依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第二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英德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沒收使用“英德紅茶”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產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以案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3.陽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陽山縣某商店銷售假冒專利商品案
陽山縣某商店購進專利權已宣布終止的寶立固?BALICO強力膠進行銷售,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陽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1.25元,并處罰款16.75元。
【以案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下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佛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佛岡縣石角鎮某奶茶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佛岡縣石角鎮某奶茶店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擅自在其店鋪招牌、店內裝飾裝潢、宣傳廣告、奶茶杯、點餐牌等處使用“古茗”商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佛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的奶茶杯,并處罰款30000元。
【以案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由市場監管部門對其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5.清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清城區某蛋糕店擅自使用奧林匹克冰墩墩標志案
清城區某蛋糕店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在其加工的蛋糕上使用北京2022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吉祥物“冰墩墩”造型,并印有奧林匹克五環圖案,其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
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清城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店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下架銷毀侵權商品,并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以案說法】《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或者為商業目的擅自制造奧林匹克標志的工具。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并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