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小型轎車沿京港澳高速公路
由南往北行駛時
車輛右后輪突然爆胎
導致車輛失控
碰撞中央水泥隔離帶后停于第一車道
碰撞發生后
該車駕乘人員不僅沒有放置警示標志
而且還繼續在該車道上停留
檢查車況
高速公路一大隊值班警員
多次電話引導后
駕駛人及3名乘客
緊急撤離至應急車道
但其中1名乘客
仍在車后座尋找掉落的手機
一輛從后方駛來的車輛因避讓不及
與事故后停于第一車道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
造成該小型轎車乘客彭某受傷
由于救治及時
傷者無生命危險
二次事故猛于虎
此次事故中
傷害原本可以避免
正是因為對“二次事故”掉以輕心
才導致了傷害的發生
是經常被大家忽略的隱形殺手
相比第一次事故
傷害往往更大
造成的人身及財產損失也更加嚴重
預防“二次事故”
牢記九字警句
“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打開雙閃燈:當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時,駕駛人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
車靠邊:若人員無受傷或受傷輕微且車輛還能移動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車移動至右側應急車道,并在車輛后方來車方向50米至100米處擺放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上,則要在車后150米外(夜間、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加大到200米)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提醒后方來車注意警情。
人撤離:將車輛及安全警示工作妥善處理后,車上人員應立即撤離到高速護欄外等安全地帶,遠離事故現場,千萬不要在行車道內逗留或待在車內。
即報警:立即撥打110或122(高速公路12122)報警求助,向交警正確描述車輛位置、行車方向。同時,將人員傷亡情況、是否需要救護車、事故車能否開動等現場情況簡單描述。在等待救援的過程中要時刻關注道路情況,確保自身安全!
交警提醒
發生交通事故后
相關人員應快速撤離現場
千萬不要在行車道內停留
以免受到“二次事故”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