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清遠市審計局擬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對象
(一)選調崗位:清遠市審計局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綜合文字崗位1名,面向清遠市范圍內選調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二、選調條件
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選調有關規定外,此次選調公務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政治立場堅定,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較好的文字功底和語言能力、溝通協調能力。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具體見崗位表。
(三)本科學歷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94年4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鄉科級副職身份人員年齡放寬至32周歲以下(1992年4月1日后出生)。
(四)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五)清遠市內各縣(市、區)公務員,必須在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五年(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曾有抽調、借調、跟班學習經歷的,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符合條件的方能計算基層工作經歷;鄉鎮機關公務員近五年年度考核須獲優秀等次1次以上。
(六)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八)具有選拔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7日24:00止。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由報考人員將相關資料的電子版(紙質版材料提供掃描件)發至清遠市審計局電子郵箱(gdqysj@163.com)。
(三)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1.《清遠市審計局2024年公開選調人員報名表》(附件2,A4紙雙面打印簽名后掃描);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口簿、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等;
3.報名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記表等材料復印件或電子掃描件;
5.曾有抽調、借調、跟班學習經歷的,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后的掃描件)及電子版;個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同意報考證明等掃描件;近期大一寸彩色藍底免冠正面照片(并復制到報名表電子版“貼照片處”)。上述材料均提供電子版或掃描件,打包壓縮后發到清遠市審計局電子郵箱(gdqysj@163.com,大小控制在20M以內,姓名+崗位名稱)。
(四)資格審核:由清遠市審計局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確認,通過者以電話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對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選調資格。所有報名提交的掃描件對應的原件,均需要自行保留,以待正式錄用考察時復核,如發現不一致則取消考察資格。
2.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核階段,不接受崗位資格要求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3.選調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1∶5比例的,則取消本次選調工作。
四、考試
(一)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寫作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按50%計入考試總成績。
2.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不足1∶5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按50%計入考試總成績。
五、跟崗考核
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跟崗考核人選(不足1:2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
進入跟崗考核環節的考生需在清遠市審計局跟崗考核1個月,跟崗考核結束后,由跟崗考核所在科室根據跟崗人員的工作能力進行評分。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一名擬體檢人選。如所有跟崗考核人員的考核成績均不合格,則終止該職位選調程序。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經中共清遠市審計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體檢人員。由清遠市審計局組織參加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被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根據清遠市審計局公務員選調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開展錄用考察工作。
八、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考核結果和體檢、考察情況,經中共清遠市審計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人選后,在清遠市審計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九、遞補調劑
因考察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選調或者個人放棄選調等原因出現選調崗位缺額的,由清遠市審計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人選。
十、辦理調入
公示期滿無異議且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十一、其他事宜
(一)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報考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存在弄虛作假或有違法違紀記錄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本次公開選調的具體事宜,由清遠市審計局負責解釋。
咨詢、舉報電話:0763-3363499,傳真:0763-3371310。
附件:1、清遠市審計局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崗位表
2、清遠市審計局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清遠市審計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