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址: 清遠市清城區靜福路23號清遠國資辦公樓8、9層
聯系電話: (0763)3379505
一、機構簡介
清遠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5年9月組建,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主要職責為:1.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2.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3.負責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4.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獎懲、任免、考核。5.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6.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等有關工作。7.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8.擬訂本市相關工作的規范性文件,依法對市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9.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市國資委內設機構5個,分別為辦公室、黨群人事科、企業管理科、統評考核科、政策法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