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9年我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配合完善食品安全法規標準
配合修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修訂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培訓。(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配合修訂《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二、開展專項整治規范市場秩序
整治違規用藥違法添加。整治禽蛋違規用藥、牛羊肉“瘦肉精”、生豬屠宰注藥注水、水產養殖非法添加、農藥隱性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全面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嚴厲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和“黑作坊”。規范農村食品流通供應體系,凈化農村消費市場,提高農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農村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機制(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供銷合作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重點食品、重點區域、重點問題的綜合治理,強化特殊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和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重點食品的監管和綜合治理(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以老年人識騙、防騙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場秩序,嚴厲查處各種非法銷售保健食品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發揮“颶風2019”專項行動震懾作用,持續保持對食品安全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加強專業化職業化偵查能力建設,提升主動發現、精準打擊食品安全犯罪效能(市公安局負責)。對違法行為“處罰到人”,依法嚴厲處罰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嚴格落實從業禁止、終身禁業等懲戒措施(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格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督促企業嚴格實施生產過程控制,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報告制度,保證生產條件和行為持續符合要求,確保各項主體責任落實到位,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達到100%,推動大型肉制品生產企業產品自檢自控率達到100%。落實食品銷售者、市場開辦者、網絡銷售平臺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分支機構備案率達到100%。指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通過產銷對接模式加強源頭治理控制,確保批發市場對入場銷售者的建檔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面推廣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完善原產地追溯制度,將農業系統認定的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產品100%納入追溯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推動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企業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可追溯,大型企業追溯體系建設達標率達到80%以上。擴大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試點范圍。繼續做好推進肉類蔬菜等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建設的工作,探索以清遠雞、英德紅茶等優質食品為切入點,建立從生產、運輸到銷售全生命周期的追溯流程(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企業加強庫存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市發改局負責)。推進大型食品生產企業、集體用餐單位、農村集體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和配餐單位主動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揮保險他律和風險分擔作用(市市場監管局、銀保監委清遠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政策性糧食承儲企業、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將進出口食品企業納入海關企業進出口信用管理,聯合懲戒嚴重失信主體(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清遠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全鏈條全過程監管
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獸藥抗菌藥治理行動,遏制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嚴格農獸藥準入管理,督促落實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制度,建立健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體制機制。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有序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嚴格貫徹實施《廣東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三五”規劃》,對納入污染源整治清單的企業開展整治(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控收購、儲存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市發改局負責)強化企業生產過程記錄核查,落實從原料入廠、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運輸銷售全過程管理,建立健全追溯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鞏固和提高“明廚亮灶”建設覆蓋面、推廣餐飲安全風險分級管理,鼓勵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快餐、團餐等大眾餐飲標準化水平。加強網絡銷售食品線上監測、線下檢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摸清地方食品生產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餐飲底數,健全檔案,推進食品生產小作坊集中加工區建設,提升食品生產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旅游景區、養老機構、技工院校食品安全管理,加大節假日等重點時段食品安全檢查力度(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廣新旅游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推動校園食堂和供餐單位“明廚亮灶”全覆蓋(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
加強農產品生產基地、產地運輸車、暫養池、屠宰場等環節監測抽檢力度,開展畜禽產品、水產品中環境污染物等安全風險評估(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完善食品抽檢工作制度,加大農獸藥殘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殘留、生物毒素、有機污染物等項目抽檢力度,強化不合格食品跟蹤抽檢核查處置,國家、省級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達到100%。加強評價性抽檢分析和結果應用。落實省、市政府民生實事,完成不少于13510批次食品抽檢任務,食品檢驗量達到每年每千人3.5批次。對不少于80家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展以蔬菜類、水產品類和肉類為主的快速檢測,及時公示快速檢測信息,不合格產品處置率達到100%,全年快速檢測不少于295200批次。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抽查,提升產品質量(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完成庫存政策性糧食質量大清查工作,加強政策性糧食收購和儲存質量安全監管,對檢查發現的超標糧食,督促各地有關單位和企業嚴格按要求進行處置[市發改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進出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大力打擊食品走私,防范進口食品安全風險(清遠海關負責)。開展食用林產品及產地環境風險監測(市林業局負責)。推進“互聯網+食品”監管,重點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發揮“智慧監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清遠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家禽經營管理,落實活禽經營“1110”制度,鞏固在清城清新主城區全面開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的工作成果[市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推進農業綠色生產,推進水產健康養殖,開展農業節肥節藥行動,加快養殖糞污、秸稈、農膜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在現代農業產業園、“一村一品”“一鎮一業”示范村鎮率先推廣病蟲綠色防控技術。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全程質量控制體系,指導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生產經營主體標準化生產。完善農產品質量標識制度,推動綠色、有機、地理標志食用農產品發展,創響一批清遠特色農產品品牌(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開展規范肉制品生產過程管理行動(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支持食品生產企業改造提升質量檢(監)測等技術體系(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促進農產品冷鏈物流發展,加強冷鏈物流研究,完善基礎設施,推動冷鏈信息化建設(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領域科技攻關(市科技局負責)。持續推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市發展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專業化、社會化的糧食產后服務體系,支持糧食收購企業提升入庫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能力[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深化食品領域“放管服”改革
簡化市場準入審批流程,大力推行電子化、網絡化辦理,實現“一網通辦”,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信息數據庫,全面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電子證書運用。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探索推行對低風險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深化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制審批。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機制,完善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制度,探索“雙隨機”抽查、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有機結合的監管模式,對新業態、新產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九、推進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繼續做好“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進校園”等活動,提高公眾科學素養,營造人人參與、人人關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加大食品、保健食品科普宣傳力度,提高公眾食品安全認知水平和識騙防騙意識,增強公眾消費信心(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對食品企業、法人和從業人員的法律宣傳,以案釋法、以案普法,不斷增強遵法守法意識、誠信意識(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教育,培養學生健康觀念和健康生活方式(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宣傳貫徹《廣東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衛生健康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完善投訴舉報和獎勵機制,鼓勵內部知情人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積極開展糧食質量安全宣傳(市發改局負責)。貫徹實施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開展食品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培訓及評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繼續做好主要輸入國家和地區法律法規標準的收集、整理和宣貫,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技術支持(清遠海關負責)。
十、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和屬地管理責任
進一步強化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查考核、制度建設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力量。及時調整本級食安委組成人員,完善本級食安委工作規則。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健全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壓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推動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和屬地管理責任落實。繼續組織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評議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探索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沒有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問責[市食安辦、市委組織部、市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繼續推進食品安全示范縣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區)創建活動,完善工作機制和評估方式,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市食安辦、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清遠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