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鄉村振興局:
現將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加強 2023年省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粵財農函〔2023〕21 號)轉發給你們。市按照各縣(市、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輕重(即有勞動能力脫貧人口數量)、資金使用成效等因素對資金額度進行分解,請嚴格按照要求加強省級銜接資金使用、支出管理,及時將資金和項目信息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確保 10 月底前中央及省級銜接資金支出進度達到75%以上,12 月中旬前達到 100%。
附件1: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加強2023年省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粵財農函〔2023〕21號).pdf
清遠市財政局 清遠市鄉村振興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