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財農〔2023〕33 號
各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 2023 年第二批中央財政 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的通知》(粵財農〔2023〕62號),結合市農業農村局資金分配方案,經市政府批復,現將資金下達給你們,此項資金收入請列 2023 年度“1100231 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 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請列“21305 鞏固脫 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請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 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關于<中央財政銜接 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財農〔2023〕4號)及《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 清財農〔2023〕33 號 清遠市財政局文件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 號)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請切實加快預算執行,加強資金監管,不 得擠占、截留或挪用,保證資金使用規范安全。
二、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任務,結合績效目標加強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施。此外要制定項目明細績效目標,于60日內報送市財政局和市級主管部門備案。
三、請落實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下達此項資金時,應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中央直達資金 標識不變,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資金直達基層。
附件:清遠市2023年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資金安排及績效表.xls
清遠市財政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