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7月27日,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重點介紹廣東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實施方案》從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共3個方面提出24項主要措施,并明確了主要目標:到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臺,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制度健全、政策銜接、兜底有力的綜合救助格局;到2035年,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密實牢靠,總體適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
亮點一
打造三個救助圈層
社會救助體系覆蓋更加全面
廣東省民政廳副廳長聶元松介紹,近年來,廣東加強統籌協調,建立政府領導、分工協作的“大救助”體系,形成兜底保障、提標擴圍、數字賦能、提質增效的強大合力,切實推動惠民政策落地落實,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和社會和諧穩定。截至今年6月底,基本完成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涉社會救助提標任務,全省低保對象143萬人,月人均城鄉低保標準分別為900元、734元,同比增長7%、5%;特困供養人員22.4萬人,月人均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分別為1528元、1274元,同比增長8%、11%。
為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為基礎、專項社會救助和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分層分類大救助制度體系,《實施方案》將救助對象細劃分為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貧困家庭、面臨其他困難3個救助圈層,分別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等具體措施。
《實施方案》進一步拓寬了社會救助覆蓋面。比如:將特困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將專項救助的范圍從低保、特困擴大至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難家庭;加強基本生活救助與專項救助銜接,將專項救助從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受災人員救助拓寬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
為了讓急難社會救助更加及時,《實施方案》對基本生活暫時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個人以及臨時遇困、生活無著人員,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由急難發生地實施臨時救助。將困難群眾急難救助納入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應急預案,明確應急期社會救助政策措施和緊急救助程序。
亮點二
首次確定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和救助內容
破解“低保捆綁”和“懸崖效應”
《實施方案》明確,制定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認定辦法,完善低保、特困政策,健全救助家庭經濟和生活狀況綜合評估機制。對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鎮低保標準1.5倍以下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認定為低收入家庭。對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貧困家庭,實施必要專項社會救助。
同時,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單獨納入低保;分檔或根據家庭生活狀況綜合評估結果與低保標準的實際差額發放低保金。
亮點三
拓展三個服務方式
開展多元化救助
《實施方案》創新“黨建+社會救助”“物質+服務”“主動發現+報告”三個服務方式,開展多元化救助服務。實施“黨建+社會救助”模式,建立黨員干部結對幫扶制度。發展“物質+服務”救助方式,對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探視巡訪和照料護理、康復訓練、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專業服務。完善“主動發現+報告”機制,健全救助網絡,拓展基層服務功能,定期走訪轄區住戶,及時識別可能陷入貧困境遇的家庭。
亮點四
健全智慧救助體系
探索建立粵港澳跨境社會救助信息平臺
《實施方案》提出,建設廣東大救助信息平臺,完善政務數據共享機制,匯集政府部門、群團組織、社會力量等各類救助幫扶信息,推動系統協同、部門協同、政社協同。探索建立粵港澳跨境社會救助信息平臺,推進跨境粵港澳居民社會救助工作。
健全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方面,完善底線民生信息化核對管理系統,推進救助信息整合,實行困難群眾統一認定、經濟狀況統一核對、救助對象需求統一發布等,健全救助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精準對接救助資源,滿足困難群眾個性化救助需求。
在“粵省事”等移動服務平臺推動社會救助服務向移動端延伸,提供“掌上辦”“指尖辦”服務,實現社會救助申請、辦理、查詢等全流程在線辦理。
亮點五
引導社會力量參與
完善主動發現機制
在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方面,充分發揮廣東慈善救助、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優勢,全力推進兜底民生服務工程,大力發展慈善救助,積極發展社會救助領域的志愿服務。
在提升服務能力方面,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困難群眾列為村(社區)“兩委”重要工作內容;全面推行“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全省每個鄉鎮(街道)均可異地申辦、受理、轉辦社會救助申請;推行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委托書“一證一書”即可申請社會救助做法,最大程度方便困難群眾。此外,進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將低保、特困審批權限下放至珠三角地區鄉鎮(街道),穩步擴大范圍,縮短基本生活救助辦理時間。
來源:廣東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