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低收入家庭如何認定?
根據《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發〔2020〕 69號),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1.5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重病患者是指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低收入家庭及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的具體認定辦法,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制定。 Q 辦理低保的流程是怎樣的? 根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民發〔2012〕220號),申請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戶主的名義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入戶調查、民主評議等環節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申請家庭是否給予低保提出建議意見,并公示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公示結束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相關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作出審批意見。目前,也有部分地區將低保審批權限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流程可咨詢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Q 農村五保供養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是一回事嗎? 農村五保供養是我國一項傳統的社會救助制度。2014年,國務院頒布施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將農村五保供養和城市“三無”人員保障制度統一為特困人員供養制度。2016年,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明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是指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基本生活、照料服務、疾病治療以及辦理喪葬事宜等方面給予的救助。因此,農村五保供養制度是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前身,原有農村五保對象已根據《特困人員認定辦法》有關規定被直接確定為特困人員。
來源:中國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