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暫停全市殯葬服務機構清明祭掃活動的通告
當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仍處于“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關鍵階段,必須堅持不懈防止輸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進一步做好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切實做好清明節祭掃期間殯葬服務機構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從即日起暫停全市殯儀館、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樓(堂)等殯葬服務機構 2020年清明期間祭掃活動。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市殯葬服務機構暫停市民群眾現場祭掃活動,祭掃場所(區域)實行封閉式管理,恢復時間另行通知。所有殯葬服務機構暫停舉辦集體公祭、骨灰樹(花)葬等人群聚集性活動。墓地管理費、骨灰寄存費等費用可延期至2021年清明節期間繳納。
二、疫情防控期間,殯葬服務機構在保障遺體接運、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殯葬服務以外,暫停跨市接運遺體和開展守靈、告別儀式。殯葬服務機構辦理骨灰安葬、寄存等必要業務時,采取預約并限定人數措施,到場群眾須佩戴口罩,接受測溫、登記等檢查。
三、各地要開通信息化祭掃平臺,為群眾提供網絡祭掃、遠程祭掃等服務。積極倡導移風易俗、文明祭掃,采取網絡祭掃、家庭追思、書寫寄語等文明低碳祭掃方式緬懷先人、寄托哀思。廣大黨員、干部要發揮帶頭作用,推廣文明現代、簡約環保的殯葬禮儀,倡導尊重生命、綠色文明的殯葬新風。
四、對殯葬服務機構以外的祭掃活動,各地要嚴格管控,確保不出現祠堂宗族性祭拜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性祭掃、聚餐等情況。各地烈士紀念設施實行臨時性閉園措施,暫不組織和接待現場祭掃紀念活動。要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守森林防火有關規定,不違規用火、燒紙焚香、燃放鞭炮,營造平安、環保、文明、和諧的祭掃氛圍。
五、廣大市民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對擾亂殯葬服務機構正常秩序、拒不服從防疫現場管控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予以查處和打擊。
面對疫情,保護好自身健康就是對家庭、對社會的最大負責,就是對逝者的最好告慰。敬請廣大市民朋友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清遠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