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23〕17號
高新區科技信息局、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廣清產業園、各有關單位:
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清府〔2020〕68號)和《清遠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相關條款實施細則的通知》(清科函〔2021〕42號)精神,現組織開展2022年度《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第三條、第五條獎勵項目兌現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第三條 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升級發展
(一)獎勵類別
2022年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補助。
(二)申報對象
1.在清遠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根據《關于印發<清遠市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管理辦法>的通知》(清科〔2017〕45號)規定,2022年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2022年前認定的,本政策不予補助)。
(三)相關要求
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提交以下資料(一式一份):
1.《清遠市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升級發展補助資金申請表》;
2.補助資金使用方案(須含補助資金產生的績效目標);
3.研發機構認定文件;
4.研發機構申報書;
5.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企事業單位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7.研發機構上一年度工作總結。
以上資料加蓋公章。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不重復補助。
聯系人:科技合作與服務科 潘燕航,電話3666913。
第五條 支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
(一)獎勵類別
對在我市轄區內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科技企業加速器),其每孵化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10萬元,每年每家總額不超 100萬元。孵化出的高新技術企業為2022年申報并獲得國家認定,且為孵化器內的在孵企業。
(二)申報對象
清遠市轄區內具有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科技企業加速器)資質的單位。
(三)相關要求
符合條件的單位根據申報獎勵的不同類別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提交以下資料(紙質資料一式二份和電子版):
1.《清遠市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項目補助資金申請
表》;
2.市級(含)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等相關資質認定文件;
3.高新技術企業清單及其證明資料(在孵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企業銀行賬戶信息(戶名、賬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行號);
以上資料加蓋公章。
聯系人:高新技術科 黃劍文,電話3360585。
二、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向所在地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19日。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對轄區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后提交至清遠市科技局相應科室,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 址:清遠市清城區新城人民二路9號之3科技服務生活大樓。
三、有關要求
請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依據《清遠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相關條款實施細則的通知》(清科函〔2021〕42號)相關要求,對本轄區申報主體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填寫《2022年度若干政策第三條、第五條獎勵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1)、《企業開戶許可證信息統計表》(附件2),蓋章后報送至清遠市科技局相應科室。
附件1:2022年度若干政策第三條、第五條獎勵項目申報匯總表.doc
附件3:關于印發《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相關條款實施細則的通知.zip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