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依據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關于創業擔保貸款擔?;鸷唾N息資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19〕15號)和《清遠市創業擔保貸款擔?;鸷唾N息資金管理辦法》)。
二、借款人條件
(一)個人借款人條件:
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及農民(以下簡稱重點扶持對象),在清遠市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1.提交貸款申請時女性不超過55周歲,男性不超過60周歲;
2.有具體經營項目;
3.已在清遠市內辦理法定登記注冊手續(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類型,下同);
4.在提交貸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配偶沒有其他貸款;
對其中的婦女,應給予重點支持。
其他人員自主創業資金不足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所創辦的創業主體登記注冊時間須在3年內。
(二)小微企業貸款人條件:
小微企業借款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清遠市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
2.提出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新招用重點扶持對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3.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障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個人借款人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4.創業計劃書;
5.場地證明(即租賃合同復印件);
6.經辦銀行需要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小微企業借款人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小微企業申明函;
4.經辦銀行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辦理流程
創業擔保貸款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一)借款人向創業項目工商登記注冊地提出申請;
(二)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借款人是否符合條件;
(三)經辦銀行做盡職調查并審核申請人及配偶貸款情況,決定是否貸款及貸款額度;
(四)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