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經濟發展促進局)、司法局:
現將《關于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1〕250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關于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pdf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清遠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