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發改價格〔2021〕20號
清遠市清新區職業技術學校:
報來《關于要求調整學生住宿費的請示》收悉。
根據《關于改革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高等院校學生宿舍住宿費標準核定方式的通知》(粵價〔2004〕128號)、《關于完善我省職業技術教育收費管理政策的通知》(粵價〔2008〕150號)有關規定,你們提出的學生宿舍住宿費標準經市教育局初審,并結合實地察看情況,現批復如下:
一、核定你校學生宿舍住宿費收費標準為:6-8人間700元/生·學年,詳見附件《廣東省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高等院校學生宿舍住宿費標準核準表》(2021年清價核字03號)。
二、以上收費標準自2022年春季學期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其他事項按照《關于完善我省職業技術教育收費管理政策的通知》(粵價〔2008〕150號)有關規定執行。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