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5 17:47:38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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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清遠旺角港口發展有限公司旺角碼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意見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06-16至2023-06-25(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生態環境局窗口,郵編:511500
聯系電話:0763-3378042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清遠旺角港口發展有限公司旺角碼頭項目 |
建設單位: | 清遠旺角港口發展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九十號區飛水清新港內(中心地理位置北緯23°41'21.33",東經112°59'21.78") |
環評機構: | 清遠市億森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擁有5個1000噸泊位,泊位總長度343m,項目設計年吞吐量為190萬噸,主要運送貨物為散雜貨、集裝箱,其中1號泊位裝卸貨種為集裝箱、散貨,2號泊位裝卸貨種為集裝箱,3~5號泊位裝卸貨種為散貨。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水:本項目陸域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由專車外運至告星污水處理廠處理;初期雨水、車輛沖洗水、碼頭面及路面沖洗水經明溝收集排入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79.4%的水量回用于路面噴灑沖洗、裝卸抑塵、車輛沖洗及綠化灌溉,20.6%的水量由專車外運至告星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運營期大氣污染源主要為散裝區貨物裝卸粉塵、集裝區礦粉裝卸粉塵、道路揚塵、運輸車輛尾氣、作業器械尾氣以及船舶尾氣,均為無組織排放;建設單位卸船機、卸料小車、裝載機等設備作業區設置灑水系統及布袋除塵器系統,廠界圍墻上方設置灑水系統,可控制作業揚塵量。散裝貨物輸送過程采用封閉式皮帶機,避免水平運輸過程中散料的逸散;集裝區碼頭礦粉中轉站礦粉裝卸作業過程中,卸料口及礦粉儲罐配套“布袋除塵器”進行粉塵進行收集處理,礦粉絕大部分被捕集起來,逸散粉塵量極少;裝運過程中選用污染物排放量少的環保型高效裝卸機械、運輸車輛和進港船舶,同時做好相關保養工作等可有效減少裝卸機械、運輸車輛和進港船舶尾氣排放;廠區布置綠化帶等抑塵措施可大大降低揚塵量。 (3)聲環境:項目通過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減少車輛、船舶鳴號次數以及布置綠化帶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廢: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陸域生活垃圾、陸域機修廢物(廢機油、含油抹布)、維護性疏浚拋泥、污水處理設施污泥(散貨區污水處理設施產生污泥及集裝區三級沉淀池產生污泥)、廢布袋、船舶固廢(船員生活垃圾及維修廢棄物)。項目陸域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陸域機修廢物(廢機油、含油抹布)定期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污水處理設施污泥(散貨區污水處理設施產生污泥及集裝區三級沉淀池產生污泥)交有相關處理能力單位進行處理;維護性疏浚淤泥送到政府指定合法拋泥點處置;廢布袋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船舶生活垃圾及船舶殘余物質不上岸處理,由船方自行規范收集后委托具有船舶殘余物質接收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 (5)生態環境:項目運營期間到港船舶使該段流域船舶數量增加,其在水上的運動及噪聲均會對水生生物造成驚擾,不利于生物種群的發展。船舶航行過程中只要加強管理,控制航道船舶行駛速度,一般不會對水生動物造成直接傷害。項目運營期間將增加港區綠化帶面積,既可以減低一定的污染,又可以美化環境、保持水土,對港區內陸生生態環境具有改善作用。 (6)環境風險:項目環境風險主要來自于船舶碰撞溢油事故,在嚴格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后,項目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將大大降低,其最大可信事故所造成的環境影響范圍和后果均能得到有效控制,處于可接受水平。 |
公眾參與情況: | 該項目報告書編制階段采取網絡公示、報紙公示、張貼公示等方式開展了公眾參與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