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清遠市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規定,市國資委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認定的市屬國有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結合2022年度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核定了企業負責人薪酬。2022年度4戶直接監管企業負責人的平均年度薪酬為46.27(含任期激勵稅前部分)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