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8月19日在清遠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
清遠市財政局局長 吳家輝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預算法及財政部相關文件規定,我市編制了《2024年清遠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內容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現就有關內容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4年,省財政廳下達我市新增債務限額共178.8億元,包括一般債5.8億元,專項債173億元。其中,安排到市本級的一般債為3.55億元,專項債為26億元。按照《預算法》以及地方政府新增債務限額有關規定,由于該部分涉及新增舉債事項,需要進行新增債務限額分配和預算調整。
二、新增債券資金轉貸情況
(一)省級轉貸情況。2024年省財政廳下達我市新增債務限額共178.8億元,其中:一般債5.8億元,專項債173億元。剔除省直管縣(英德市22億元,連州市18.8億元,佛岡縣19.15億元,連南縣8億元,連山縣5億元,陽山縣5億元)后,實際轉貸金額為100.85億元,其中:一般債4.85億元,專項債96億元。
(二)市級轉貸情況。一般債轉貸給縣(市、區)1.3億元,其中:清城區0.8億元,清新區0.5億元。專項債轉貸給縣(市、區)76.6億元,其中:高新區6.6億元,清城區41億元,清新區29億元。
三、市直收支預算調整
(一)一般公共預算收支調整
1.收入方面,根據新增一般債務限額下達情況,調增“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轉貸收入”科目收入3.55億元。
2.支出方面,根據一般債券轉貸收入安排情況,支出相應調增3.55億元。用于如下項目:
(1)美麗鄉村建設以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1.65億元,列“農林水支出”科目。
(2)清遠市第一中學擴建工程0.88億元,列“教育支出”科目。
(3)清遠市重點堤圍(清東圍支堤、清西圍及黃洞圍)水毀修復及除險加固工程0.37億元,列“農林水支出”科目。
(4)“四好農村路”建設工程0.25億元,列“交通運輸支出”科目。
(5)清遠市直教育系統薄弱環節改善提升工程0.2億元,列“教育支出”科目。
(6)市中心區域道路橋梁建設項目0.2億元,列“交通運輸支出”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調整
1.收入方面,根據新增專項債務限額下達情況,調增“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轉貸收入”科目收入19.4億元。
2.支出方面,根據專項債券轉貸收入情況,調增“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支出19.4億元。用于如下項目:
(1)清遠市國家高新區蓮湖片區開發及周邊配套工程8.88億元。
(2)廣東省職教城產業園及周邊配套工程4.1億元。
(3)清遠市燕湖新城中央商務區(基礎設施)3.1億元。
(4)廣清產業園供水管網工程1.2億元。
(5)清遠市江南水廠工程(二期)1億元。
(6)清遠市區供水設施建設工程0.5億元。
(7)清遠市東部供水管網工程0.4億元。
(8)清遠市新城片區排水管網錯接、漏接改造工程0.22億元。
此外,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畢的專項債券資金3.7億元,按規定結轉至本年度繼續支出使用。
四、高新區收支預算調整
收入方面,因市直轉貸關系,調增“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轉貸收入”科目收入6.6億元。支出方面,相應調增“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下支出6.6億元,資金用于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0.1億元,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三期)1.5億元,廣東清遠電子信息產業園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5億元。
此外,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畢專項債券資金0.03億元,按規定結轉至本年度繼續支出使用。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附件:2024年清遠市新增債務限額分配表
附件
2024年清遠市新增債務
限額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