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征求《清遠市關于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評估意見的公告
按照《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以及政府依法行政考評要求,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對《清遠市關于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開展評估工作,評估內容為:《清遠市關于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實施效果,是否有必要繼續實施及理由,是否和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有所沖突,哪些內容需要修改和補充,是否需要對《清遠市關于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修訂并重新頒布實施。
現向社會各界和公眾征求評估意見,請按照上述所列評估內容提出意見,于2024年6月9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綜合協調科,聯系電話:0763-3385069,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洲心街道維港社區靜福路21號德晟商務大廈(郵政編碼:511518)。計算時間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綜合協調科郵箱xtk207@163.com。
附件:關于印發《清遠市關于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
關于印發《清遠市關于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pdf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