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補充通知
清府辦函〔2020〕6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請示省政府辦公廳,現對清府辦〔2020〕26號作進一步的明確和補充:
一、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基層政府(包括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照國務院部門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組織相關部門,結合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結合實際行政管理職能),全面梳理細化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于2020年底前編制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在具體制定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時,以國務院部門制定的26個領域標準指引來劃分板塊,不以相關單位來劃分板塊。即:形式上與國務院部門制定的26個領域標準指引保持一致,內容上結合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進行梳理調整,最后所形成的是26個領域本級政府的標準目錄(清府辦〔2020〕26號文中提出以單位劃分板塊的要求作廢)。
二、有關部門(見附件)要對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落實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和跟蹤評估,形成本領域成果報告,于2021年2月15日前報市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科)備案。
附件:主要有關部門名單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8日
(聯系人:崔漢鋼,聯系電話:3363956)
附件
主要有關部門名單
1.市自然資源局
2.市發展改革局
3.市財政局
4.市應急管理局
5.市稅務局
6.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7.市生態環境局
8.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9.市司法局
10.市農業農村局
11.市市場監管局
12.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3.市民政局
14.市公安局
15.市教育局
16.市衛生健康局
17.其他涉及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