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單位 | 抽查計劃名稱 | 抽查任務名稱 | 抽查 類型 | 抽查事項 | 抽查對象范圍 | 抽取日期 |
清遠市司法局 |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 律師事務所“雙隨機”監管抽查 | 定向 | 現場查看機構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①查看機構建設和執業公示制度,(包括基礎建設、文化建設、執業相關內容公示等)。②查看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人員管理、業務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聘用制度、聘用其他工作人員制度、學習培訓制度、投訴查處制度、收案及利益沖突審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誠信執業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重大、復雜、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和報告制度、業務檔案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納稅制度、基金制度等)。③隨機抽取2020年業務檔案10份進行檢查。查看檔案裝訂是否規范、及時,業務文書材料是否齊全等,是否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號。 | 對轄區內的4家以上的律師事務所開展抽查 | 2021年5月31日前 |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 基層法律服務所“雙隨機”監管抽查 | 定向 | ①經營資質(應當具備規定條件);②經營行為(建立會議制度等執業工作制度,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執業管理、業務培訓、投訴查處、人員獎懲、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疑難法律事務集體討論、重要案件報告、檢查、監督、考評、收費管理、業務檔案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 對轄區內2家以上的基層法律服務所開展抽查 | 2021年5月31日前 | |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 司法鑒定機構執業“雙隨機”監管抽查 | 定向 | 經營資質;經營行為。 |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司法鑒定機構開展抽查 | 2021年11月底前 | |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 公證機構執業“雙隨機”監管抽查 | 定向 | 公證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情況;公證機構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的情況;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情況;公證質量的監控情況(現場隨機抽取30份2021年辦理的公證案卷);法律、法規和司法部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公證機構開展抽查 | 2021年11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