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人口和流動人口情況
清遠市統計局 清遠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市人口城鄉分布及流動情況公布如下:
一、城鄉[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2163209人,占54.50%;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1806264人,占45.50%。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404985人,鄉村人口減少133924人,城鎮人口比重提高6.96個百分點。
表6-1 近四次以來人口普查城鄉人口及比重
單位:萬人、%
二、流動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戶分離人口[5]為1329007人,其中,市轄區內人戶分離[6]人口為402987人,流動人口為926020人。流動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為227423人,省內流動人口為698597人。
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人戶分離人口增加610522人,增長84.97%;市轄區[7]內人戶分離人口增加378231人,增長1527.84%;流動人口增加232291人,增長33.48%。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據。
[2]城鎮、鄉村是按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內8個縣(市、區)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內8個縣(市、區)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4]流動人口是指人戶分離人口中扣除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
[5]人戶分離人口是指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轄區內人戶分離人口是指一個地級市所轄的區內和區與區之間,居住地和戶口登記地不在同一鄉鎮街道的人口。
[7]市轄區: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市轄區范圍包括清城區和清新區;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市轄區范圍只包括清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