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業基本情況
清遠市統計局
清遠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24日
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現將我市房地產業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企業法人單位數和從業人員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產業法人單位2401個,比2013年末增加1467個,增長157.1%。其中,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1099個,增加599個,增長119.8%;物業管理單位507個,增加254個,增長100.4%;房地產中介服務單位671個,增加566個,增長539.0%;房地產租賃經營單位115個,其他房地產業9個。全市房地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26736人,比2013年末增加4831人,增長22.1%。其中,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12107人,減少597人,減幅4.7%;物業管理單位10940人,增加3351人,增長44.2%;房地產中介服務單位2996人,增加2187人,增長270.3%;房地產租賃經營單位602人,其他房地產業97人。
2018年末,全市房地產業企業法人單位2394個,其中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1099個,物業管理企業505個,房地產中介服務企業670個,房地產租賃經營企業115個,其他房地產業5個。全市房地產業企業法人單位的從業人員26613人。其中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12107人,物業管理企業10921人,房地產中介服務企業2978人,房地產租賃經營企業602人,其他房地產業5人(詳見表6-1)。
表6-1 按行業分組的房地產業法人單位和從業人員
表6-2 按登記注冊類型分組的房地產法人單位和從業人員
2018年末,全市房地產業法人單位中,內資企業2358個,占98.2%;港、澳、臺商投資企業31個,占1.3%;外商投資企業12個,占0.5%。內資企業中,私營企業占67.3%。全市房地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中,內資企業26202人,占98.0%;港、澳、臺商投資企業384人,占1.4%;外商投資企業150人,占0.6%。內資企業中,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占53.8%(詳見表6-2)。
二、房地產開發情況
2018年,我市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完成投資392.54億元。完成投資按構成分,建筑工程完成278.18億元,安裝工程完成20.18億元,設備工器具購置3.08億元,其他費用91.10億元,其中土地購置費60.34億元。按工程用途分,住宅314.22億元,辦公樓2.16億元,商業營業用房37.72億元,其他38.45億元(詳見表6-3)。
表6-3 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情況
2018年,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項目個數522個,項目規劃占地面積3746.48萬平方米;項目規劃建筑面積8293.13萬平方米,其中住宅6334.36萬平方米;規劃住宅套數52.94萬套,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住宅14.78萬套,144平方米以上住宅6.58萬套。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待開發土地面積327.14萬平方米,本年土地購置面積87.97萬平方米,本年土地成交價款18.98億元(詳見表6-4)。
表6-4 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規劃和土地情況
2018年,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施工面積3919.26萬平方米,其中本年新開工面積966.64萬平方米,本年房屋竣工面積557.41萬平方米,本年住宅竣工套數3.91萬套。本年商品房銷售面積653.66萬平方米,其中現房銷售面積85.57萬平方米,期房銷售面積568.09萬平方米。本年商品房銷售額528.90億元,本年商品住宅銷售套數5.25萬套。待售面積359.12萬平方米,其中待售1-3年(含1年)222.03萬平方米,待售3年以上(含3年)41.74萬平方米(詳見表6-5)。
表6-5 房地產開發企業施工、銷售和待售情況
三、主要經濟指標
2018年末,全市房地產業企業法人單位的資產總計為2812.44億元,比2013年末增長164.4%。其中房地產開發經營2645.72億元,物業管理44.40億元,房地產中介服務17.75億元,房地產租賃經營104.57億元。全年實現營業收入341.09億元,其中房地產開發經營324.56億元,物業管理9.29億元,房地產中介服務3.65億元,房地產租賃經營3.59億元。(詳見表6-6)。
表6-6 按行業分組的房地產業企業法人單位主要經濟指標
表6-7 按登記注冊類型分組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法人單位主要經濟指標
2018年末,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2645.72億元,其中內資企業2533.18億元,占95.8%;港澳臺資企業96.17億元,占3.6%;外資企業16.36億元,占0.6%。負債合計2414.69億元,其中內資企業2328.43億元,占96.4%;港澳臺資企業73.07億元,占3.0%;外資企業13.20億元,占0.6%。全年營業收入324.56億元,其中內資企業309.55億元,占95.4%;港澳臺資企業13.07億元,占4.0%;外資企業1.94億元,占0.6%(詳見表6-7)。
注釋:
[1]本公報中的企業法人單位,包括機構類型為企業的法人單位,以及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事業法人單位、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和基金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除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機構類型為其他組織機構的法人單位。
[2]表中的合計數和部分計算數據因小數取舍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