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清府辦〔2016〕20號)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清遠市財政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2名(詳見招聘崗位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職位 |
招聘對象 |
錄用 人數 |
專業范圍 |
學歷 |
學位 |
備注 |
專業技術類 |
社會人員 |
2 |
建筑學、交通運輸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電氣工程。 |
大專及以上 |
/ |
從事工程造價相關工作1年(含)以上;具有土建、裝修、市政、園林、安裝等專業工程造價助理及以上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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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三)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應具備的身體條件和能力。
(四)取得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和職稱。
(五)40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參加招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處分期內或受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未解除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 報名時間
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請有意報名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時間,攜個人簡歷及相關證件(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書、工作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到市財政局8樓803室進行報名。
政策咨詢電話:0763-3877306。
(三)資格審查
根據職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情況經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參加筆試。
(四)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四、考試
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
(一)筆試
筆試總分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地點根據報考情況另行通知。內容為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在3個工作日內在清遠市財政局網站公告欄公布。
(二)面試
筆試成績超過50分(含50分)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不超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根據報考情況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順序通過現場抽簽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清遠市財政局網站公告欄公布。
(三)成績計算
考生筆試和面試按百分制折算合計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即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根據報考職位人數按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分者優先。
體檢和考察人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為1:1。考試結果在清遠市財政局網站公告欄公布。
五、體檢
(一)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按招聘崗位與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且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確定體檢對象。
(二)組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由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派工作人員陪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支付。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文件精神,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七、遞補
如出現體檢不合格和考生放棄體檢,或公示、考察不通過和放棄錄用的,可從成績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清遠市財政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薪酬待遇
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年薪標準按照《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清府辦〔2016〕20號)確定。
十、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入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此公告由清遠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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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財政局????
2018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