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明確政府購買服務人員有關辦理事項的通知》(清人社〔2016〕161號)有關規定,經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機試、面試等環節,羅偉靜(女)符合聘用要求,現對上述人員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為7天(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向清遠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行政科反映,電話:0763-336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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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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