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清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修訂)》和《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清遠市國土資源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員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職位
具體招聘職位和人數見《清遠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聘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公示和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清遠市新城人民二路13號交通大廈421室(清遠市國土資源局人事科)
3、報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與應聘職位條件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應屆畢業生須提交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并交復印件存檔備查。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填寫《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可在清遠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下載。
(3)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于
(4)領取準考證時間:
應聘人員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現場受理代報名,代報者須提交應聘人員本人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現場受理代領準考證,代領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應聘人員親筆簽名的委托書,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考試總成績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筆試
筆試時間: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本次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由我局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提供筆試命題、閱卷、試卷保密印刷等配套服務。《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各100分。筆試成績的合成辦法是:考生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50%+申論成績×50%,合成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應試者考試當天需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將在?15個工作日后在清遠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公布。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視報名情況、筆試成績調整擬招聘人數或進入面試人數。考生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具體安排于2016年?
2、面試
面試時間:
面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綜合分析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以百分制評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成績將在
(三)體檢
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考《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可在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負擔。
(四)考核與公示
由我單位組成考核小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體檢和考核合格的考生,報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清遠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如考核不合格,可在總成績合格和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三、薪酬待遇
聘員不列入單位編制序列,不擔任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和執法權,不涉及國家機密。聘員實行年薪制,年薪標準參照清府辦〔2012〕60號文確定。
四、其它
1、報名人員參加面試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2、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方案由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