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遠市科學技術局決定轉任公務員2名?,F將有關事項告示如下:
一、轉任對象
在清遠市機關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在編人員。
二、轉任專業要求
不限專業。女性會計、文字寫作能力強、有“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的優先考慮。
三、轉任條件
轉任的人員,應具備擬轉任職位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質、技術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務員任職回避的有關規定。同時,還應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1.具備一定的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熟悉計算機常用辦公軟件操作,同時要求具備一定文字綜合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和學士以上學歷學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務員身份,已完成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人員。從清遠市內各縣(市、區)轉任公務員的,必須在縣級機關或鄉鎮級機關公務員崗位工作五年以上。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部門、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受過紀律處分的,或具有不符合職位要求的其它情形的,不接受報名。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7月1日止。以郵戳時間為準。
五、報名要求
(一)以郵寄材料方式報名。報名材料寄清遠市新城鹿嗚路2號市機關辦公樓7號樓清遠市科技局507室,郵政編碼:511515,電子郵箱QYkj12345@126.com。
(二)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A4規格):
1.個人基本情況和履歷材料、大一寸彩色近照和生活照各1張。
2.身份證、公務員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3.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工作業績、獲獎證書等相關資料和證明材料。
5.《清遠市科學技術局2016年公務員轉任推薦(自薦)報名表》。
六、其他事項
(一)擬錄用人員將安排到我局機關,須服從我局工作安排,不服從安排的取消轉任資格。
(二)我局屆時將對報名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合意者再另行通知約見。
(三)報名人提交的個人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轉任資格。
(四)所有的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本告示由清遠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以本局解釋為準。
聯系電話:0763—3385733;傳真:0763-3370069
附件:公務員轉任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