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第20240398號提案《關于在我市推行物業服務分級制度規范物業收費的提案》收悉,經研究,我局提出以下會辦意見:
一、建議市發展改革局盡快牽頭組織提高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標準。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粵價〔2010〕1號)的規定,普通住宅(含自有產權車位、車庫,下同)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別墅、業主大會成立之后的普通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目前,我市市區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標準是2007年制定的,標準為0.25-1.44元/㎡·月。近年來,我市物業服務人工和材料成本上漲、居民消費水平提高等因素,已經遠遠不符合我市物業服務成本的實際,嚴重影響了我市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清城區曾在2022年開展了提高清城區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標準的一些初步審價工作,但后來因各種原因未完成調整工作,至今仍是沿用2007年的基準價標準。因此,亟需提高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標準。
二、待提高了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標準后,根據基準價標準,由市物業管理協會組織制定《清遠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標準》。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6月6日
(聯系人:莫開勇,聯系電話:3376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