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對政協八屆二次會議《關于加大人才引進力度的建議》(第20230053號)提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作為協辦單位,經認真研究,現結合職能,會辦意見答復如下:
一、落實住房保障工作
2018年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城鎮住房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18〕64號),該辦法規定:我市城鎮住房保障采取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和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的方式實施,該辦法進一步完善了我市城鎮住房保障制度,規范了我市城鎮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依法合規做好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住房保障工作。2023年截至5月底我市正在實施住房保障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實物配租32戶、租賃補貼625戶;正在實施住房保障的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實物配租3901戶、租賃補貼344戶。
二、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
1、保障性租賃住房是主要用于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 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 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住房,是幫助新就業無房職工解決階段性居住困難的舉措,隨著城市新青年納入住房保障范圍,這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途徑。
2021年11月,我省在全國率先發布省級《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該文明確: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湛江市是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其他城市, 可結合產業園區、重大企業( 含科研教育機構) 、重大項目的實際需求, 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促進職住平衡。同年12月,省住建廳印發了《關于印發保障性租賃住房“十四五”及三年(2021-2023年)專項行動目標任務的函》(粵建保函〔2021〕837號),該文明確我市不屬于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重點城市,沒有確定的目標任務,可以“結合本地產業園區、重大企業(含教育科研機構)及重大項目落地需求,配建宿舍性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職住平衡。具體目標任務根據需求列入各年度目標任務”。
為貫徹落實省精神,我局深入市職教基地、大學城等相關單位宣傳落實省精神,同時要求各縣市區住房保障部門結合本地產業園區、重大企業等需要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2021年9月,市住建局局長與市建行行長簽訂了《支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戰略合作協議》,為我市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提供了良好的資金支持和保障。
2、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聯席會議工作制度,深化部門間協作,共同做好及積極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工作,結合《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聯席會議工作規則>的通知》精神,2023年6月清遠市住建局擬制了《清遠市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聯席會議工作規則》(征求意見稿),正在收集市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意見。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在繼續做好住房保障各項工作的基礎上,根據省制定的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配套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確保我市人才政策落地、推進公共設施補短板、促進社會經濟穩定健康發展。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