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主動公開〕
清醫保待函〔2022〕91號
關于市政協八屆一次會議第20220095號關于將癌癥診斷和治療過程的檢查費用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的建議的答復
李秀麗代表:
關于清遠市第八屆人大第一次會議第20220095號提案已收悉。對提案中關于將癌癥診斷和治療過程的檢查費用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的建議,現答復如下:
一、《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診療項目目錄(2022年)〉的通知》(粵醫保發〔2022〕13號)規定,各地要嚴格執行《診療項目目錄》,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項目,也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內項目的限定支付范圍。因此,將“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X線計算機體層綜合顯像(PET/CT)”和“高通量基因測序”等兩項診療項目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的建議不屬地市級醫療保障部門事權范圍。我局會積極向上級醫療保障部門反映您的建議。
二、根據國家和省《診療項目目錄》規定,目前除PET/CT、高通量基因測序、基因甲基化檢測、AAV基因轉導、基因重組技術修飾等少數高精尖新且費用昂貴的診療項目外,診斷、治療惡性腫瘤的大部分常規檢查檢驗項目,例如CT、MRI、核素掃描、組織切片基因檢測、白血病融合基因分型等項目均已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三、我市已建立多層次、全覆蓋的醫療保障體系,有效保障群眾基本醫療權益,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若參保人醫療費用超出家庭經濟承受能力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因診斷和治療惡性腫瘤產生的醫療費用),可到屬地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申請因病致貧醫療救助待遇。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全民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持續深入,在國家和省醫療保障部門的統一部署下,更多診療項目將在基本醫療保障領域中逐步得到解決。我們也會將您提出的合理建議梳理反饋至省醫療保障局。后續如有相關的政策出臺,我局將向社會公布。
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心!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