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改革局:
我局對市八屆人大四次會議《關于推動農村居民屋頂光伏建設的建議》(第2024606號)的會辦意見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根據《廣東省農房質量安全風貌提升和農房建設試點行動方案》(粵建村〔2023〕64號)文件要求,引導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完善農房節能措施,結合國家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建設,積極開展農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截至2024年6月我市累計建設或改造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綠色農房(建筑光伏一體化農房)共1970戶(其中:清城區105戶、清新區412戶、英德市212戶、連州市522戶、佛岡縣148戶、連南瑤族自治縣170戶、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401戶)。
(二)加快綠色建筑發展。我市已印發實施《清遠市綠色建筑促進辦法》和《清遠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四五”規劃》,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建筑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動重點領域的新建建筑強制實施高星級綠色建筑標準,推動綠色建筑高等級、規模化發展。新建民用建筑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要求,鼓勵和支持太陽能光伏、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等在建筑中的推廣應用。同時積極引導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的開發建設,提升新建建筑節能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我市將統籌協調各有關單位抓好《清遠市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等落地實施,持續推動我市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支持綠色建筑、光伏建筑一體化建設等有益探索。
(二)推動太陽能熱水與光伏技術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綠色社區創建等工作,推動既有建筑開展綠色化改造。開展建筑屋頂光伏行動,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則建設運用太陽能光伏建筑應用項目。
(三)支持各地開展綠色農房推進工作,督促連州省級農房試點2024年完成不少于1000戶的綠色農房建設任務,推動形成可參考、可復制的試點經驗。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6月26日
(聯系人:于嵐,聯系電話:337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