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房玉紅代表提出了《關于加快推進S261線連南水足塘至寨崗鎮段改建工程的建議》的建議,經認真研究辦理,現提出協辦意見如下:
該項目未被列入《廣東省普通國省道“十四五”發展規劃》,我市已建議連南縣政府進行充分研究論證項目建設可行性,落實開展項目的前期工作,編制項目建議書報省發改委審批或爭取納入省“十五五”建設規劃。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通知》(自然資源規〔2018〕3號),除國家級重大建設項目和省級高速公路外,其他建設項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省道及省道以下公路不符合文件用地預審受理范圍,無法辦理用地預審,我市建議連南縣政府利用國土空間規劃調整窗口期,預留道路升級改造用地范圍,同步開展前期工作。
按照現行用地指標相關規定,納入省重點建設計劃的單獨選址交通類項目用地,由自然資源部直接配置計劃指標。我市將積極支持連南縣政府向省發改委申報將本項目納入省重點建設項目,解決用地指標問題。并充分利用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相關政策支持,向省政府申請專項補助資金,解決好項目建設資金問題。我市財政、交通、公路部門將積極配合做好上級專項補助資金申報工作。
專此函達。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