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我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為統領,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我市法治廣東建設考評成績在全省的排名從2018年第20名、2019年第16名提升至2020年第13名,連續兩年穩步前進,法治建設工作取得長足進步;全省首創將“三師會審”方式引入自然資源權屬爭議的行政裁決工作,獲得司法部通報肯定;31個村(社區)獲評廣東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單位,2個村被命名為第八批“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把黨的領導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全過程。一是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開展“市政府學法日”活動、市政府常務會議法治專題講座、舉辦專題培訓班以及在《清遠日報》開設專欄等方式,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學習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行政處罰法》,強化領導干部法治思維法治能力,大力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清遠落地生根。二是精心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向市委常委會、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匯報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政府規章草案等法治政府建設有關事項。開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復議、林長制等專題“深調研”,突出法治政府建設重點領域工作,著力解決全市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召開迎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的部署動員會議,對全市法治政府建設自查、整改、全面推進作出具體工作部署。將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三是有力有序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市政府主要領導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多次就抓好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出批示,大力推動迎接中央依法治國辦相關督察、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法治化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落地落實。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將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對8個縣(市、區)開展專項法治督察、為重點執法部門和重點窗口單位提供上門精準指導服務。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我市清城區入圍第一批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縣、區)公示階段名單(粵東西北地區共4個,全省共9個)。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著力實現政府立法質效并重并進。一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成《清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制定工作,按計劃推進《清遠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和《清遠市瑤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條例》立法工作。委托第三方對政府規章《清遠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開展立法風險評估,提高立法可操作性。充分發揮與廣東金融學院搭建構筑政府立法研究評估與咨詢服務基地作用,實現政府立法精細化、科學化。二是加強地方性法規實施工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利用各類載體、采取多種形式對地方性法規進行廣泛宣傳。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對我市貫徹實施《清遠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的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推動《清遠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清遠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清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截至11月底,共責令改正亂擺亂賣、亂拉亂掛、亂堆亂放、亂搭亂建、露天燒烤等違法違規行為469308宗,作出行政處罰890宗;開展餐飲油煙整治,推進餐飲油煙垃圾管理系統運行使用,共檢查2569家餐飲店鋪,督促562家店鋪自行整改;落實道路揚塵執法、督查責任,組織開展夜間執法檢查9次,查處4宗違法處置垃圾案件。全市累計治理違法建設151.5683萬平方米(其中拆除136.6007萬平方米)。三是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出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意見191份,向省政府、市人大報備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各20份,并分別完成涉及計劃生育、長江流域保護、行政處罰內容的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提升清遠政務服務水平。一是著力推進簡政放權。分別委托廣清產業園、廣德(英德)產業園、廣佛(佛岡)產業園,69項、45項、44項行政審批事項,梳理32項市級權力事項下放、委托縣(市、區)實施。明確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涉及中介服務事項121項。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梳理、公布我市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33項,兩批次報送典型案件材料被省司法廳采納。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實現第一階段6個部門26個事項全覆蓋,639個項目進入工程建設項目“一網通辦”系統,相關項目立項規劃選址階段辦事時間由原來10個工作日縮減為3個工作日。三是推進“數字政府”改革。加強政務服務“四免”優化。通過應用九類電子證照和十類信息共享,應提交材料由2785份減少到581份,應填寫信息項由3865項減少到542項。提升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能力。依托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和相關服務,市級行政許可事項壓縮時間達95.32%;平均跑動次數0.0036次;即辦件事項占比97.59%,排在全省前列。
(四)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提升決策公信力執行力。
一是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按照規定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制度。編制《清遠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經市委同意后向社會公布,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二是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推進在市政府請示報告事項中落實部門法律論證責任工作,壓實部門法律論證責任,明確審查主體,形成依法決策上下級合力。組織開展法律顧問業務能力提升培訓,搭建高水平的交流平臺,學習宣傳貫徹《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提升法律顧問為黨委政府決策有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建議工作能力。三是嚴格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宣傳解讀,提高專家論證報告、風險評估報告質量,決策集體討論情況如實記錄和存檔,市政府及其部門合同、重大決策448份、政府常務會議議題178份均依法進行法制審核,行政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得到進一步落實。
(五)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一是持續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市政府召開鎮街綜合執法落地問題工作安排會,專題研究鎮街綜合執法“接得住”問題。加強工作推進制度配套。建立工作推進情況通報、考評機制,發布執法典型案例。推廣應用清遠市行政執法信息平臺,覆蓋市、縣、鎮三級178家執法單位,實現綜合執法操作性、流程性、文書規范性的統一。加強業務指導、培訓。舉辦法治建設培訓暨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培訓班,培訓人員涵蓋85個鎮街綜合執法辦負責人。2021年,全市培訓鎮街綜合執法工作的執法人員3815人次,鎮街公示執法案件2777宗。二是重點領域執法力度不斷加大。食品藥品、環境保護、醫療衛生、安全生產、交通安全、勞動保障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不斷加大。實施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為,深入推進“治亂補短、全民反詐”專項行動。開展食品生產檢查1564家次,發現問題202家次。三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市行政執法部門100%完成2020年度行政執法數據在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的填報和公開,公示行政執法結果信息211652件,開展全過程音像記錄23161次,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進行法制審核7426件次,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六)強化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一是自覺落實民主監督、社會監督機制。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高質量完成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辦理。積極推進審計全覆蓋,完成審計(調查)單位135個。認真開展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首次邀請民主黨派、市檢察院共同參與。加強誠信建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的公示數據準確情況、協同處理及時情況、信用修復規范情況和疑問數據確認等4項工作連續5個月全省排名第一。二是全面主動落實政務公開,加強群眾監督作用。推進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依時辦結信息公開申請52宗。加強民生事項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和政策解讀回應,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信息約3.3萬條,答復涉清輿情48宗,征求民眾意見預決策信息118件。三是發揮行政復議層級監督作用。穩步推進我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及時出臺改革實施方案,實現市縣兩級一體推進。2021年,清遠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78宗,直接糾正行政機關行政行為(含撤銷、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的行政復議案件共29宗,占作出處理決定案件總數21.01%,綜合糾錯率(含撤銷、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終止,共43宗)31.16%。
(七)構建多元糾紛化解機制,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基礎作用。全面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舉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共評議國家機關121個。深入開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題宣傳活動,組織普法講師團深入基層廣泛宣講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組織開展全市國家工作人員網上學法考試。二是有力推進行政裁決、行政應訴工作。清遠市作為自然資源權屬爭議示范創建試點,全省首創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行政裁決“三師會審”新舉措,不斷完善行政裁決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責任,推行行政應訴敗訴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雙報告”制度。三是深化預防與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推動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工作機制。全市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5342件,累計成功5227件,調解成功率97.8%。
二、存在問題
2021年以來,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中央和省的要求,與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差距,如法治建設工作基礎仍然不夠扎實,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對滯后,立法工作地方特色不夠突出,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需進一步提升等。這些都需要加以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市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著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能力和水平,以堅實的法治保障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一是持續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全過程,進一步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責。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大力度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及時清理不適應改革發展需要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推動地方性法規規章實施。四是提高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五是進一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深入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六是加大政務公開和監督力度。深化政務公開工作。推動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改革。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七是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保障工作。推進領導干部學法常規化、常態化,強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職責的能力水平。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