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我市重大動物疫病總體平穩,但也面臨新形勢新變化,防控形勢較為復雜嚴峻。2018年以來,非洲豬瘟病毒傳入我國并定植,國外禽流感等動物疫情頻發,我市動物疫病防控形勢發生深刻變化;2021年修訂實施的《動物防疫法》對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調整。為適應新形勢和上位法的要求,我市起草了《清遠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廣東省省動物防疫條例》《廣東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清遠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
三、主要內容
《預案》主要包括8個章節,1個附件。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明確了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快速反應、高效運轉,預防為主、群防群控”的原則。
(二)應急組織體系。明確了應急組織與職責,包括成立市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地方指揮機構、專家組等內容。對市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構成、成員單位和各單位工作職責進行了明確。
(三)疫情分級。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等因素對其進行了分級,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
(四)運行機制。明確了監測預警、疫情報告、報告時限和程序、報告內容和開展先期處置等工作要求。
(五)應急響應與結束。包括響應原則、響應啟動、響應措施、響應結束和鄰近地區的應急響應等工作程序和要求。
(六)應急保障。明確了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的職責分工,包括做好應急隊伍、物資、經費、治安、交通運輸、通信與信息、醫療衛生、技術儲備、宣傳教育等應急保障工作。
(七)善后處置。明確了后期評估、獎勵、責任追究、補償和恢復生產等工作要求。
(八)附則。主要對預案的名詞術語、預案修訂與解釋、預案實施時間等內容進行規定。
(九)附件。主要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