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清遠市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
現就《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解讀如下:
一、出臺《意見》的背景和重要意義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裝配式建筑。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建設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爭用10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積極穩妥推廣鋼結構建筑;2016年9月,國務院出臺《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對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和鋼結構重點區域、未來裝配式建筑占比新建建筑目標、重點發展城市等進行了明確,并再次提出力爭用10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2017年4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28號),進一步細化了廣東省裝配式發展的要求。我市作為粵東西北城市,屬于積極推進地區,要求2020年年底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30%以上;2025年年底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50%以上。
裝配式建筑相比傳統的現澆混凝土結構具有不小的優勢。一是施工周期短,經濟效益高。裝配式構件制作在工廠進行,基本不受天氣影響,在現場只需連接安裝,大大縮短了施工周期,從而提高項目的經濟效益。二是大大提升了工程質量。傳統的現澆混凝土結構作業模式中,現場建筑工人的手工操作離散性較大,使得現澆結構的質量不穩定,特別是現澆結構的鋼筋工程中,全憑工人手工操作完成,其中成品質量的離散性很大,熟練工人和不熟練工人的綁扎安裝質量相差甚遠,常常在澆筑混凝土前面臨大量返工整改。反觀預制結構,由于是在工廠進行主要生產,有利于人員穩定和技術的積淀,也便于監控,質量容易得到保證。三是有利于保護環境。建筑業涉及面廣,對于環保的影響更是巨大,傳統的混凝土結構建造過程涉及大量的建筑材料,施工過程需消耗大量的木材用于臨時支撐、腳手架模板等。采用預制結構可以有效地節約木材,發展裝配式建筑不僅降低了采礦、加工和處理過程中的消耗,而且也會因為能耗的降低而減輕空氣中的污染程度,這種節約貫穿在建筑材料開采、生產、運輸和安裝的全過程中。
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大勢所趨,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政策措施,確保按時完成省下達的裝配式建筑建設任務,出臺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刻不容緩。
二、制定《意見》的依據
(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
(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
(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
(四)《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三五”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辦法><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建科〔2017〕77號)
(五)《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28號)
三、《意見》的目標任務
(一)工作目標
1、《意見》要求重點推進地區(包括清城區和清新區)2020年年底前,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30%以上。2025年年底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50%以上。
2、《意見》要求積極推進地區(包括佛岡縣、英德市、陽山縣、連州市、連南瑤族自治縣、連山壯族自治縣)2020年年底前,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30%以上。2025年年底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50%以上。
3、《意見》提出力爭到2020年年底前,我市建成1個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或1宗省級裝配式示范工程或1個省級裝配式建筑科技創新基地。
(二)《意見》指出了本市發展裝配式建筑的重點工作任務:一是大力培育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促進上下游產業鏈的聯動發展;二是通過提高設計能力、提升施工水平等工作全面提升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三是通過推行工程總承包、推進建筑全裝修和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實現新型建設、管理模式;四是要推動裝配式建筑與信息化的深度融合。
四、《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內容分為八部分,第一部分為指導思想,共一條,主要是明確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思想;第二部分為基本原則,共三條,明確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原則要求;第三部分為工作目標,共二條,是明確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目標任務;第四部分為實施范圍和標準,共四條,是明確本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項目范圍和比例;第五部分為重點任務,共四條,主要是明確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重點工作任務,包括扶持產業基地、提升建筑質量、創新管理模式、推進信息化融合四方面;第六部分為支持政策,共五條,包括通過規劃、審批、用地、財稅、金融五方面對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政策支持;第七部分為保障措施,共五條,主要是明確落實裝配式建筑目標任務的保障措施,包括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工作職責以及加強監督力度、宣傳引導和人才培養等;第八部分共一條,明確《意見》施行的時間和有效期限。
五、《意見》對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理念和方法
(一)拓展裝配式建筑的內涵。《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推動建造方式創新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促進建筑業與信息化、工業化深度融合,開創我市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新局面
(二)明確裝配式建筑推廣范圍。《意見》結合本市建筑業發展實際情況明確重點推進地區實施裝配式建筑項目的范圍和比例,要求積極推進地區的各縣(市)參照重點推進區制定轄區范圍內裝配式建筑的實施范圍和標準,確保按要求完成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意見》還鼓勵商品住宅項目實行全裝修交樓,鼓勵使用預制內外墻板、樓梯、疊合樓板、陽臺板、梁以及集成式櫥柜、衛生間浴室等構配件、部品部件,鼓勵其他建筑按照裝配式建筑標準進行規劃建設。
(三)明確激勵政策。為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意見》列出了“支持政策”條文。包括:一是對實施裝配式建筑方式且滿足裝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設項目,其滿足裝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計容建筑面積可按一定比例(不超過3%比例)不計入地塊的容積率核算;二是對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工程建設項目,在辦理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相關審批手續時開辟綠色通道;三是對列入省重點項目計劃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生產基地用地,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四是將裝配式建筑產業納入招商引資重點行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落實相關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符合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對滿足裝配式建筑要求的農村住房整村或連片改造建設項目,可以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助;五是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10%等。
(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保障措施。《意見》要求強化組織領導,建立由市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從項目報建、設計審圖、竣工驗收等監督環節,對符合裝配式建筑實施條件的項目及時跟蹤,確保按照裝配式建筑要求得到有效落實。《意見》提出要加強人才保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學習先進發展理念和技術經驗,提升我市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水平和工程質量;《意見》還提出要通過利用報紙、雜志、網站等媒體多種形式對裝配式建筑進行廣泛宣傳,讓公眾更全面了解裝配式建筑建設理念,逐步提高全社會對裝配式建筑的認知度,促進裝配式建筑相關產業和市場健康發展。
裝配式建筑發展是推進住房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也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思想,推動建造方式創新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具體體現。《意見》的頒布實施,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建筑發展質量和效益、促進城鄉建設模式轉型升級,都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