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函〔2022〕341號
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普科(清新)電路板
有限公司舊廠房“三舊”改造方案的批復
市“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自然資源局):
《關于審批普科(清新)電路板有限公司舊廠房“三舊”改造方案的請示》(清三舊報〔2022〕8號)收悉。根據《廣東省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9號)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普科(清新)電路板有限公司舊廠房“三舊”改造方案》。同意該項目采取企業自改的模式,由普科(清新)電路板有限公司對位于清新區山塘鎮工業區內46.0695畝土地實施微改造。
二、請你部門組織改造主體及時按照批準的改造方案辦理規劃用地手續,協調區政府與改造主體簽訂監管協議,確保該項目有序實施改造。
三、改造方案實施情況須按規定及時報備。
四、本批復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需在本批復有效期內辦理完成規劃及用地手續)。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