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清遠市城市
藍線規劃》的批復
市城鄉規劃局:
報來《關于要求審批<清遠市城市藍線規劃>的請示》(清規〔2016〕7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清遠市城市藍線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二、《規劃》范圍為清遠市中心城區范圍,包括清城區及清新區南部四鎮,總面積約1876km2,包括鳳城、東城、洲心、橫荷4個街道,龍塘鎮、石角鎮、飛來峽鎮、源潭鎮、太和鎮、太平鎮、三坑鎮、山塘鎮8個鎮和銀盞林場、筆架林場2個林場。
三、本規劃年限為2015-2030年,規劃對象包括河流、水庫、湖泊、排澇渠、飲用水源取水點。規劃將建設區劃分為12個區。
四、本規劃是指導下層次規劃編制的重要依據,也是保障城市水系安全,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布局,圍繞保護重點水系,保障清遠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規劃區內一切建設活動都不能違背本規劃的強制性要求。
此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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