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活禽經營市場
實行臨時性休市的公告
目前我市人感染H7N9等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更好地控制疫情,根據《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6號)的規定及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研究部署2017年H7N9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紀要》(〔2017〕1號)精神,結合我市當前人感染H7N9等疫情形勢,市人民政府決定于2017年4月10日至16日,全市范圍內活禽經營市場休市7天。
休市期間,全市所有活禽經營市場不得進行活禽交易,活禽經營市場必須清空存欄,對經營場所、籠具、宰殺器具等進行全面清潔消毒。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要加強休市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經營者依法查處。
特此公告。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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